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淫男走出小三家 竟在門口撿屍性侵正妹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10月12日00:00
台北一名張姓男子今年5月某日清晨剛走出小三住處,
在大樓門口階梯發現一名酒醉正妹,竟起淫念,開車載她到河濱公園用膠帶貼住雙眼,
在車上性侵得逞,隨後又載她到摩鐵二度性侵。
正妹被玷污時驚醒,卻因遭張男脅迫而不敢抵抗,只好藉口要上班求釋放,
不料張男卻載到她的公司命她請假,但正妹進公司後隨即報警逮人。
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等罪將張男起訴。
起訴指出,張姓男子(40多歲)今年5月某日晚間到小三住處幽會,隔天清晨離開時,
剛步出小三住處大樓門口,就看到一名酒醉的20多歲正妹獨坐門外階梯昏睡,
隨即坐到正妹身旁,觀察她的狀況,同時也引起大樓管理員上前關心。
不料張男向管理員謊稱是正妹的朋友,要送她回家,不久後就趁管理員不注意,
開車到大樓前抱正妹上車,見正妹昏睡不醒,竟大膽載到河濱公園,
拿膠帶貼住正妹雙眼,此時正妹驚醒,正要反抗時,卻被張男以不明物體抵住脖子,
喝令不准亂動,
「不然我就捅妳!」
正妹嚇到不敢再抵抗,加上酒醉未清醒、四肢無力,慘遭性侵得逞。
張男玷污正妹後,接著又載她到汽車旅館,抱正妹進房再伸狼爪,正妹依舊不敢抵抗,
被污辱第2次,等到意識稍微清醒,才哀求張男讓她離開去上班,張男竟喝令
「妳就請假啊!」
正妹佯稱公司規定請假必須當面向主管報告,張男信以為真,載正妹到上班地點,
要她立刻向主管請假,他則停車在辦公室外等正妹回來。
正妹一進公司隨即崩潰痛哭,泣訴遭陌生人撿屍性侵,
她的主管、同事立刻報警將在外頭等候的張男逮捕送辦。
沒想到張男犯下性侵案後,在檢警偵辦期間,又接連在台北街頭犯下4起單車竊盜案。
張男出庭時坦承有和正妹發生性行為,但辯稱雙方是妳情我願,他當時見到正妹喝醉,
「好心」載她離開,正妹還說「抱我」,
雖然雙方不認識,但他認為正妹對他有意思,才會發生性行為。
正妹的友人、同事則證稱,她一進公司就崩潰哭訴遭性侵,且有說出地點和過程,
大樓管理員也證稱,他有關心正妹的狀況,但正妹喝醉熟睡,才讓正妹在原地休息,
直到張男現身宣稱是正妹友人並載走正妹。
檢方則反問張男,女方證稱當天和朋友唱歌喝酒直到清晨,和朋友吃完早餐後,
因為醉意濃烈才想先在階梯上坐下休息,既然雙方都不認識,怎會答應發生性行為?
如果是合意發生關係的話,為何還要拿膠帶貼住女方眼睛、脅迫對方不准抵抗?
檢方連番犀利的質問讓張男難以自圓其說,想不到張男還強辯
「早知道就不要好心關心她,很後悔當初怎麼不報警就好」,
並出示診斷證明,宣稱因事業遭逢劇變,心情低落而罹患憂鬱症,
才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後來連續騎走4輛單車,也是因此而起,
並堅稱自己只是「借騎」,沒有偷竊犯意。
不過檢方不採信他的辯詞,加上他的住處外監視器也拍到他將偷來的單車搬進家裡,
因此依強制性交、竊盜等罪將他起訴。
(游仁汶、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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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女孩兒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