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若立法規定BMI男>28女>32強制運動會怎樣?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7-10-12 11:33:20
※ 引述《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之銘言:
: 大家應該都聽過或看過「運動最補」這篇文章,
: 知道「食補藥補不如運動補」的道理,
: 若立法規定 BMI>28的成年男性 和 BMI>32的成年女性,
: 每天早上六點由轄區持槍員警陪同至最近的國中小
: 操場跑步3000公尺(若領有殘障手冊或重大疾病傷殘者可免)
: 這樣不就可以大幅增進國民健康,
: 也可大幅減少醫療成本,
: 有什麼缺點嗎?我目前沒想到,有人能說看看嗎?
其實這缺少了罰則,你這個政策必定失效
所謂的罰則,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可以在警察跟軍人以及公務人員身上實施
如果沒有到達標準者,退休俸總額*0.5或者薪水 *0.5
每6個月檢查一次
這樣子才有所謂的效果,大家為了薪水或者退休俸就會拼了去運動
不然你持槍又怎樣?老子不跑你又不敢開槍,那是有個屁用
作者: Vonix (台灣大賭場歡迎您)   2016-10-12 11:33:00
您提的配套措施真的很棒!讚!
作者: s87138013 (乂鐵雲乂)   2017-10-12 11:34:00
說不定會有誤傷事件
作者: zack666 (sakio666)   2017-10-12 11:36:00
呵呵
作者: tanakataro (田中太郎)   2017-10-12 11:41:00
中年警察一堆肥宅 40歲以上測跑3000 24分鐘內及格這樣還跑不過要去申請病號免跑警察一直是有在測跑3000的 測不過要跑到過男警18分鐘內及格 女警24分 40歲以上各加6分不過就像我上面說的 有申請過身體問題可以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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