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人夫疑妻出牆怒提告 法官勸他「轉念離去」
3.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2011年結婚,育有一名女兒,卻因玩網路遊戲而結識一名許姓男子,陳
女的傅姓丈夫質疑她多次到許男住處發生性行為,與妻離婚後提告向許男求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許男持有陳女裸露照,又與陳女有鹹濕對話記錄,判他應賠12萬元,並在判
決中勸諭傅男:「當往者已矣,轉念離去,不再與過往糾結,才是最後的溫柔。」
判決指出,傅男指控,他與陳女的婚姻原本尚稱和諧,但陳女後來沉迷網路遊戲,某天他
更在給女兒玩的平板電腦中,赫見陳女與許男的親密合照,他進一步去翻查陳女臉書私訊
,發現她與許男大談性事的對話記錄,並質疑陳女在2016年7月至9月間,多次特地從新竹
跑到台北許男住處,與許男發生性關係。傅男忍無可忍,除與陳女離婚外,並對許男提告
求償100萬元。
許男辯稱與陳女結識於網路遊戲,在遊戲的情侶系統中扮演情侶,所以彼此聊天時出現誇
張露骨的言語,只是為求消遣的虛擬性愛,此外,陳女自稱與傅男婚姻本有破綻,兩人是
奉子成婚,感情基礎薄弱,傅男婚後長期冷淡對待陳女,雙方早已形同陌路,因此傅、陳
的婚姻並不是因為他的介入才破裂。
法官審酌,關於傅男指控陳女到許男家發生性關係部分,除對話記錄外,沒有更進一步的
事證,不過從臉書對話記錄可見,陳女確曾主動傳送一張僅著內衣的自拍照給許男,兩人
間更有互訴愛意、討論性交經驗的露骨對話,可見許男侵害傅男配偶身分權屬實。
法官認定,傅男主張自己「身為高級知識份子,所任職公司上司、同事均有出席婚宴」,
因為妻子出牆一事蒙受巨大精神痛苦,說法勘認可採,許男應負賠償責任,但傅男求償
100萬元金額過高,最後認定許男應賠12萬元,還可上訴。
在此判決的最後,法官還特別寫了一段話勸諭傅男:「人世間聚散離合,須臾萬千,當往
者已矣,轉念離去,不再與過往糾結,才是最後的溫柔。」(李奕緯/台北報導)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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