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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黃線迴轉毀年輕人下半生 她付出320萬元代價
2017-10-12 17:09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郭姓婦人開車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27歲機車騎士侯姓男子煞車不及撞上,導致骨折、坐
骨神經受傷,行動不便,經評估勞動力僅剩31%。侯男提告,向郭婦求償480餘萬元醫藥、
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等,郭婦認為侯男超速騎車也不對,且她是低收入戶,無法負擔高額
賠償。台南地院法官據現場照片,認為郭婦事發時整輛車已左轉近90度橫在車道上,要對
此車禍負全責,判她須賠償侯男32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郭姓婦人開車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27歲機車騎士侯姓男子煞車不及撞上,導致骨折、坐
骨神經受傷,行動不便,經評估勞動力僅剩31%。侯男提告,向郭婦求償480餘萬元醫藥、
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等,郭婦認為侯男超速騎車也不對,且她是低收入戶,無法負擔高額
賠償。台南地院法官據現場照片,認為郭婦事發時整輛車已左轉近90度橫在車道上,要對
此車禍負全責,判她須賠償侯男32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侯男主張,他事發後已近2年半無法工作,經醫院評估,認為勞動能力減損為31%。他距
離65歲退休還有37年,要求郭婦負全責,賠償醫藥、看護、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損失等共
380餘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郭婦辯稱,她自路邊駛出準備迴轉時有打燈號,並搖下車窗查看左側及後方有無來車。未
料她駛入機車優先道要進入快車道時,侯男突然從後方快速駛來,她立刻煞停,車身前三
分之一在快車道上,尚未進入迴轉越線。但侯男沒減速,由機車優先道變換至快車道後撞
上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機車無煞車痕,侯男自述行車時速60、70公里,涉嫌超
速行駛肇事,責任不全在她。
法官認為,由於雙方都沒裝行車紀錄器,無證據認定侯男當時時速,郭女也提不出侯男的
超速證據。另郭女於警詢時,陳稱「我做迴轉動作欲返回七股區」,再看現場照片,郭女
轎車已左轉將近90度,車頭駛入內側車道;鑑定意見書也認定郭女是肇事因素,她應對車
禍負全責。扣除侯男已領取的保險金等,郭女應給侯男307萬餘元,以及20萬元精神慰撫
金,共327餘萬元。郭婦另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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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婦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讓煞車不及的郭姓騎士撞上重傷,行動不便,台南地院判郭婦
得賠償327多萬元。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