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醉倒遭好友撿屍?女「懷疑」10年提告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10-13 09:32:00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東森新聞
: 灌6瓶啤酒醉倒遭好友撿屍?女「懷疑」10年提告…竟是真的
: 台南一名女子小玲(化名)10年前和友人到酒吧聊天、暢飲,灌完6瓶啤酒加上些許威士
: 忌後醉倒,沒想到卻慘遭男性好友阿龍(化名)性侵,雖然她事後沒有報案或追究,但這
: 些年來一直生活在惡夢當中,去年才鼓起勇氣提告。由於阿龍到案後坦承當時確實有想發
: 生性行為,台南地院法官日前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可緩刑5年
: 小玲指控,2007年7月某日深夜23時許她與阿龍、另一名男姓友人相約到台南一間酒吧喝
: 酒、聊天,期間一共喝下威士忌及6瓶啤酒,接著就因為不勝酒力醉倒;當時阿龍開車將
: 她載回住處休息,卻在進入房間後伸出狼爪,趁她酒醉無力抗拒時脫下上衣及內外褲,並
: 用身體壓制住她性侵。
: 「我突然覺得下體一陣疼痛,醒過來時發現自己已經不在酒吧,而是在一間陌生的房間,
: 他(阿龍)壓在我身上,還把下體頂在我下面,我努力想推開他,雖然一度有將褲子穿好
: ,後來又因為酒醉無法及時離開現場又睡著,直到酒醒走出房間才看到他和他媽媽、一名
: 年輕女子坐在客廳,然後他就開車載我回家。」由於遭性侵的當下小玲自己的印象也不清
: 晰,因此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或追究,這一忍就是將近10年。
: 去年7月小玲終於承受不住精神壓力,透過113專線向社工吐露多年來夜夜惡夢纏身的痛苦
: ,這才揭露這起事件。對此,阿龍到案後坦承當天將小玲帶回家確實是想發生性關係,「
: 但我沒有使用強制力,想要嘿咻時發現她不願意,我就停止了。」
: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雖然阿龍承認行為踰矩,但距離事發時間已有將近10年,目前僅有的
: 證據就是小玲的猜測;考量到男方犯後勇於認錯也與女方達成和解,日前依乘機性交未遂
: 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且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013/1030488.htm
: 備註: 10年...
看到這判決覺得非常奇怪
雖然男方有承認性交
但也有提到當時女方拒絕後
男方就停止行為
10年過去了沒有多少證據留下來
只單憑女方在『酒醉』時『認為』自己招到性侵害而判決
感覺瑕疵非常大
這一個判決綜觀來看
由於男方承認性交且也有意圖和解
法官可能為了兩全其美
就下了兩年徒刑緩刑五年的判決
表面上兩人都不吃虧
但追根究底對於男方傷害非常大
但這部分又有關於一些男女不平等的議題
性騷擾性侵害相關案件中
男方常常處於弱勢
成為必須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的有罪推定原則
而非法理上的無罪推定原則
女性主義者在這方面選擇無視真的很可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10-13 09:32:00
我就說阿龍找錯律師
作者: jim66356 (搖尾巴)   2017-10-13 09:33:00
男的太誠實..
作者: a5205205207 (邊緣宅)   2017-10-13 09:33:00
一樓正確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10-13 09:34:00
換個律師說不定用屁眼打都贏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10-13 09:36:00
都已經承認性交,又違反女方意願了,這不是犯罪是什麼?
作者: s2139165 (s2139165)   2017-10-13 09:40:00
延遲給付
作者: finger213 (場外肥宅)   2017-10-13 09:41:00
疑ㄍㄧ阿里
作者: s2139165 (s2139165)   2017-10-13 09:42:00
無客觀證據,僅有雙方證詞來審理瑕疵很大的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7-10-13 09:42:00
犯人承認犯行,追訴期也還沒過,這樣要法官判無罪才更說不過去吧
作者: doom3 (ⓓⓞⓞⓜ③ )   2017-10-13 09:50:00
你看到判決書了?還是看新聞認為的?
作者: bernie1 (bernie)   2017-10-13 09:50:00
XX不意外
作者: hosen (didi)   2017-10-13 09:51:00
誰叫阿龍要那麼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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