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守法反被罰?司機撞死闖紅燈行人 判賠280萬關半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10/14 17:26 編輯 徐子婷 報導
奉公守法反而被罰?一名客運司機在去年4月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5個月後又再度碰上
一名闖紅燈的老翁,對方在到院前就宣告死亡,雖然這兩起案件都是行人違規在先,但該
名客運司機依舊遭高等法院法官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一名蔡姓客運司機,去年4月開車ㄒ行經新店時,撞死一名闖「紅燈」的婦人,當時蔡姓
司機和客運公司和家屬達成和解,並共同賠償家屬280萬元,司機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
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但他認為已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上訴請求給予緩刑。
未料5個月後,蔡姓司機在駕駛客運行經大安區仁愛路3段公車專用道時,在復興南路一段
的交叉路口,再度撞上一名「闖紅燈」的黃姓老翁,對方因顱內出血及頭部鈍傷嚴重,在
到院前就宣告死亡。
根據《ETNEWS新聞雲》報導,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兩起案件中的行人都沒有遵守交通號誌
指示,但事發路段「光線充足,路面無缺陷或障礙物」,且汽車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
管有無號誌或人員指揮,都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因此認定蔡姓司機在各方條件都
良好的情況下,「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行人身亡,因此認定蔡姓司機除了業務過失致死
外,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86條的加重刑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不得易
科罰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ocal/788861
5.備註:
為什麼台灣永遠都是那堆闖紅燈的 對紅燈此警示符號應注意而未注意? 撞死算了.....
作者:
tkufc (阿東)
2017-10-15 02:46:00鬼島鬼法官
作者:
sony2008 (you are the one)
2017-10-15 02:46:00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10-15 02:47:00幹 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怎麼被撞死的不是法官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0-15 02:47:00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到底該不該也罰罰死者?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7-10-15 02:48:00行人走在路上又不用執照,他能知道紅燈什麼意思嗎?
作者:
RBTMLhiy (h i m y m)
2017-10-15 02:49:00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 帝王條款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7-10-15 02:49:00整座島花錢養一堆沒用的東西還搞你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10-15 02:50:00這條惡法早該廢了 有人在斑馬線上故意衝出來自殺要算誰的?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0-15 02:51:00行車記錄器拿出來再講 應注意而未注意合理好嗎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10-15 02:51:00用過這條判人有罪的法官應該通通槍斃支持這條惡法的也是助紂為虐
阿不是最喜歡參考歐美日了,這法條就從歐美日先進國家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17-10-15 02:52:00
好慘ㄛ 一輩子就用來載運乘客,賠錢和坐牢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0-15 02:52:00舉例來說如果有個人闖紅燈 你能煞車但你沒做還直接撞下去
作者:
Noemen (Lee桌學)
2017-10-15 02:52:00台灣惡法:死者為大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17-10-15 02:54:00那乾脆不要紅燈 以後車子看到斑馬線就只能停下來等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17-10-15 02:55:00反正不管有沒有這個燈都會有人經過 我看到綠燈開過去還要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10-15 02:55:00
斑馬線上就是行人最大,就算他是紅燈駕駛也有減速慢行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0-15 02:55:00闖紅燈如果他是在車前面才直接挑出來 那就是無法注意
作者:
acolam (welove)
2017-10-15 02:56:00推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0-15 02:57:00那如果你行車根本沒注意前方明明就能預防還撞到 說真的行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10-15 02:57:00記得之前板上有人說過 現行規則的確是在紅綠燈無論燈號和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10-15 02:58:00看起來有沒有人 其實都應該要減速? 只是實務上大家沒做到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7-10-15 03:00:00不然老人從綠燈走到變紅燈撞下去也沒事喔
公車99%有行車紀錄器啦,先拔草比較實在,不要又被打臉
作者:
ai2311 (assa)
2017-10-15 03:02:00我家住客運站附近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被客運撞死
作者:
a8239060 (Morrison)
2017-10-15 03:11:00沒守交通規則被撞死剛好,清ㄧ清三寶垃圾,懂?
作者:
a8239060 (Morrison)
2017-10-15 03:12:00鬼島法條就是在坑人,難怪不守法規的一堆,死好
行人本來就有絕對路權,而且應注意未注意也是需要有實證才能判的,不是法官愛這樣判就能這樣判的
妓者智商低於30,然後一堆人再被標題牽著鼻子走; 鄉民討厭館長豬鞋痕裝萬事通,然後也是一堆不查一下資料就開砲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7-10-15 03:51:00妓者智商低於30 但不查資料就相信妓者的一堆笨蛋低於30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7-10-15 03:56:00如果紅燈撞人可以沒事的話..那會衍生出很多問題以後大家不爽都可以「合法殺人」了...專門撞闖紅燈的如果紅燈撞人不適用「刑法」..那開車撞人都是輕罪了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7-10-15 04:37:00
白痴,有看到,沒煞車,自找....
作者: x650618 (海之子) 2017-10-15 05:32:00
三寶法官
交通規則的設計就是保護生命,行人穿越道上行人有絕對路權,就是保障生命,不是每個行人都參加過交通規則的考試,車輛駕駛經過行人穿越道本應減速
作者:
andy82727 (andy82727)
2017-10-15 07:18:00推文一堆危險駕駛 原來看到闖紅燈的就可以亂撞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