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6 01:20:47
: 如果三寶繼續不守規則的又愛狡辯
: 紅綠燈應該改成紅燈 先黃燈 再綠燈
: 三寶總是以為十字路雙方紅燈就算交換路權了
噓 ahiru: 不要把非法當成正常,規則寫的很清楚,進路口就是要減速, 10/03 08:40
→ ahiru: 選擇不減速繼續衝導致看到黃燈煞不住是你自願承擔的風險,10/03 08:40
→ ahiru: 說法官恐龍前,你又真的願意了解規定嗎?大多數像你一樣的 10/03 08:40
→ ahiru: 駕駛都是選擇性忽視啦10/03 08:40
大家快來看唷~ 法匠真的不會開車或騎車
正常人在市區騎車 騎個時速60很正常吧? 又不是公車最高只能到40
一般只要不是女人騎車 都是正常騎個60左右 除非女人騎車才有可能龜速一直保持20-30
請問法匠 你在市區騎車保持時速60
快要經過十字路口的時候 稍微減速減到40-50這樣很正常吧?
有可能你快進十字路口時 看見十字路口的綠燈好大好圓喔
當時你時速60 你還會減速到20 只為了以防一瞬間綠燈變成黃燈才來得及剎車嗎?
不然叫法官來載我 我看看他是不是騎車看見前面路口的綠燈好大好圓喔
也會預防性減速 從時速60馬上減速變成20
這樣要是一瞬間綠燈變成黃燈緊急剎車才不會超過停止線
( 法官好棒啊 預防性減速XD )
正常時速60行經十字路口稍微減速變成50 已經有盡到注意義務了
以時速50來算 因為人類有反應時間 平均約0.2~0.4秒
假設苦主機車騎士黃小姐的反應時間是0.4秒
那以機車時速50等速前進 在0.4秒內還會約前進6公尺 加上煞車所需要的距離
也就是說 保守估計
當時機車騎士苦主黃小姐至少要距離停止線前約10公尺看見黃燈
這樣剎車才能剎住 不然她憑自己騎機車的經驗判斷 因為即使緊急剎車都還會超過停止線
因此選擇加速趕快通過黃燈 趕快通過馬路
不就證明了她就是有盡到注意義務才會加速趕快通過馬路嗎? 她到底有什麼過失阿?
黃燈本來就是可以通行的 黃燈還是機車苦主黃小姐的路權 她到底有什麼過失阿?
而且判決書完全不敢提到苦主黃小姐到底什麼時候看見黃燈
看見黃燈時當時機車距離停止線幾公尺 判決書完全不敢提
原告也沒有舉證 這樣法官還能判苦主黃小姐有過失 我還真是服了他們
所以很多法官都是住在法官宿舍 走路到法院或是坐法院交通車上下班
完全沒有開車或是騎車經驗 尤其是地院一些女法官 一看就是馬路三寶
隨便用A4紙打一打就能說別人有過失了 真的是一群智障~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6-07-28 17:35:00
#1P4j4F2m可以看這篇嗆自已高院法官助理,結果引錯法條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6-10-03 08:40:00
不要把非法當成正常,規則寫的很清楚,進路口就是要減速,選擇不減速繼續衝導致看到黃燈煞不住是你自願承擔的風險,說法官恐龍前,你又真的願意了解規定嗎?大多數像你一樣的駕駛都是選擇性忽視啦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7-10-16 01:30:00
市區基本速限是50吧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10-16 01:35:00
人家速限50騎到60不會被拍就不算違規了你懂啥!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6 01:38:00
郊區60約可騎到70 市區50約可騎到56差不多騎50上一點很正常 法匠才是整天騎20~笑死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10-16 01:43:00
看吧 速限規定根本形同虛設 反正都可以自己往上調的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6 02:08:00
智障法匠邏輯:少幾時速幾公里就能不撞上闖紅燈的三寶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7-10-16 02:31:00
路權跟過失扯在一起?妳覺得張飛跟岳飛單挑誰厲害XDDDD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6 02:35:00
法匠還在跳針阿? 既然是苦主黃小姐的路權怎麼會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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