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後拉少女沖下體滅證 黑道大哥反控對方誣告
現年53歲的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前年哈到一名高職女學生,威脅她「若不聽話,殺妳
全家」,強逼女學生到他公司上班、住他家,隨後還將狼爪伸向女學生,性侵得逞後,強
拉女學生沖洗下體滅證。案件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判張男4年8月
徒刑,沒想到張男竟上訴反控女學生誣告,但檢方認為事證不足,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原為韓籍華僑的張華茂,綽號「石頭」,他於2015年幫一位就讀北市
某高職的女學生排解糾紛後,想收對方為乾女兒,但被女學生母親當面婉拒;過一個禮拜
後,不死心的張男叫小弟載女學生到他公司上班,並威脅她說「叫妳來就來」、「不聽話
,就殺妳全家」,受到驚嚇的女學生只好每天乖乖至張男公司上班。
過沒幾天,張男得知女學生因男朋友一事和母親有了衝突,將女學生從母親面前硬拉走,
入住他家;同年12月15日,張男要求女學生到他房間聊天,女學生累了想回房睡覺時,竟
向女學生開價「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女學生大聲回絕後,惱羞成怒的張男,
不顧女學生哭泣哀求「不要,停下來」,強脫少女衣物性侵得逞,事後還拉她至浴室沖洗
下體滅證,威脅道:「講出去妳就死定了」。
女學生隔天假裝生病,並請醫師幫她驗傷、報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對少年強制性交
、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張男;案件在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有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強辯
沒恐嚇她,當時他有給女學生3萬元,未違反她的意願,是性交易。
法院審酌雙方證詞後,仍判決張男有罪,須服4年8月徒刑,讓張男不服上訴反告女學生誣
告,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張男也在隨後撤回告訴,並
稱會在法院與對方談和解。高院目前仍在審理這起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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