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ishina (貼吧13級大神)》之銘言:
這篇非常恐怖, 如果此篇作者是法律人更恐怖
: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原文又臭又長 43
: 而且完全建立在「兩篇網路留言」之上
: 我去找了判決書
: 車禍女車主是 開車 開車 開車 很重要說三遍
: 事實都不清楚看著兩篇留言就開砲
: 應該不是法律人
: 兩篇留言就能當事實
: 那判案看網路就好啦以後不用現場勘驗相驗了
: 鄉民法官素質真高
到此, 請問"開車"的重點在哪?
正常人都會有邏輯得看完xifaka的說明
而有人把重點抓在開車, 是否是下意識的反射法界的醬腦袋? 開車=錯比較大
不然這篇開車到底重點是在哪?
: 本案雖經鑑定委員會鑑定女車主無肇責
: 但女車主 車頭撞機車右側
: 肇事責任 0% ?
: 我個人是不信
到這裡更令人髮指
先炮鄉民相信兩篇留言, 然後酸一下所謂的法界素養
之後自己在採用更下三濫的方式直接用"我自己是不信"推翻專業鑑定委員會的報告
這裡的"專業"是指相對於法官而言
(不這樣講會有人說鄉民選擇性相信)
人家起碼還有兩篇"留言"可以參考,
你啥沒有就用"我自己不相信"推翻鑑定報告?
這不就是現在大家最受不了的法官自由心證,我不信就是不信
: 先不管 反正二審好像要重新鑑定
: 還有這個案件的法官好像真的有些問題啦
: 去年被送監察院審查了
: 還有這個車禍案件到底跟那位「被消失的法官」有什麼關係?
: 車禍判決有問題是一回事
: 法官被消失又是另一回事
: 被消失的法官又不是判台中車禍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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