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fin (沙皇)》之銘言:
: apple
: 呻吟聲太大 辣妹告性侵不成
: 按摩師惹官司「有請她小聲點」監視畫面還清白
: 【綜合報導】北市十九歲辣妹去年九月與友人喝酒後,到養生館找熟識的魏姓按摩師按摩
: 醒酒,事後卻指控對方用手指侵犯她。但台北地檢署調閱養生館監視畫面,聽到二段女子
: 忘情的呻吟聲,音量由小聲、弱聲漸轉為大聲、強聲,聲音到最大聲後,才又漸轉弱聲至
: 停止,且女子結帳離開時神情自若,一點也看不出剛被性侵,因此以性侵罪證不足不起訴
是我的錯覺嗎? 怎麼好像台灣最近這類的新聞越來越多
記得20年前台灣婦女的人身安全保障相對較低落
經常聽到xx之狼、夜歸婦女被強姦、計程車運匠又對婦女啥小的
時過境遷,現在台灣指紋、DNA建檔齊全、監視器又密布大街小巷、檢警偵辦科技又進步
說實在,好像很少聽到男的大街上強姦人的新聞,因為幾乎都是被秒抓的下場
想要交配的手段也升級的比較文明,至少也懂得用金錢來換得女性的同意
反而是隨著性侵害防制法的不斷改進,女性變的對男性步步進逼
要知道性侵害的罪名對男性是不可承受之重,除了本刑的懲罰強度,還外加聲譽完全毀損
結果女生現在動不動就用這把大刀在亂砍男生? WTF?
砍中了就獲得一筆意外的和解重金
沒砍中就兩手拍拍,跟法官ㄋㄞ一句「反正人家覺得被強姦了啦」,根本毫無成本
這就感覺好像不用花錢就可以一直刮刮樂一樣,直到刮中大獎為止
有部分的女性嘗到甜頭以後,就開始不斷的濫用司法資源
反而是男性現在被女權、經濟、環境壓力逼的精子濃度越來越低、屌也越來越小
是怎樣,不做愛躺著也會中槍被告
有沒有台灣司法對女權的保護開始走鐘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