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尿尿感覺怪怪的」 她幫學長口愛後怒告性侵
去年4月案發兩天後,女大生到醫院驗傷準備提告,結果顯示她的處女膜完整、陰部毫無
外傷,只有會陰部有0.5公分的撕裂傷,檢方雖然在女大生的內褲底層找到男女混合DNA
,但在女大生的陰道口卻驗不出丁點男性DNA反應
女大生在案發39天後接受檢察官訊問時,曾多次說身體記憶與大腦記憶有衝突,自己其
實也不是很確定當天發生何事
罪疑唯輕原則
證據明顯對被告有利
結果那位被學妹誣告的學長,還是一樣被檢察官起訴
還好法官還他清白
不過很多被被誣告性侵的男生,似乎常會被檢察官起訴?
如果運氣好的,遇到好法官還男生清白
要是法官也跟著被騙,男生一輩子就毀了
為什麼被誣告性侵的台灣男生,常會被檢察官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