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篇掛提到日本家庭會因為社區文化,
而逼自已跟風,像是買i phone ,上小學用昂貴的書包等
明明自已不願意,但硬頭皮也得買
最近看用機車前椅載小孩被轟(何不食肉糜)的風氣後
,也深怕以後路上會被拍照,決定拚命加班存錢買車
但又遇一事件,讓本魯深感這樣玩下去
除非我臉皮厚,不然有天也會上電視
事情是,
動保處找上門說有人檢舉我家的老狗(八歲了)
皮膚病很嚴重,懷疑我虐狗?
我說先前都有帶去看醫生打針,但沒一個月
又開始局部性脫毛,也有花一二千買除蟲的藥給牠洗
但效果有限,我總不能一直花錢去治吧
況且每到冬天牠就好很多了
最後動保處的人介紹我去一間更遠的動物醫院
說獸醫很好,做善心的,收費便宜
然後無奈的說就盡量照雇,因為有人檢舉他就得辦
(愛狗人士怎不主動提供協助?我能力範圍內願配合啊)
魯叔心想,養小孩資源快不夠了,當初
也是收留流浪狗才養的,
連先前機車道被擋,變換到快車道也能檢舉?
說這種檢舉很病態
還被說你不要違規就好
所以是我趕不上社會水準了嗎
這樣下去我得等這條狗掛了,才敢生第二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