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丈夫打老婆又丟女嬰 妻子雖外遇但僅須賠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2017-10-19 18:18:39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丈夫打老婆又丟女嬰 妻子雖外遇但僅須賠償3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子不滿妻子與陳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和陳互稱「公、婆」並親密合照,還傳LINE
對話「買好看的襯衫給我的公」;林提告請求離婚並求償80萬元,林妻則反控是林先
家暴,她才外遇,還稱林曾將出生不久的女兒丟在床上,對女兒說:「要打妳媽給妳
看」。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妻僅須賠償3萬元。
林姓男子提告指出,他跟妻子2012年2月結婚,2014年發現妻子跟陳姓男子交往,兩人
在LINE中互稱「公、婆」,妻子還傳「那晚想說買好看的襯衫給我的公」,陳回:
「你送任何東西,就跟在一起吃飯一樣,我會很開心,而且開心到一個不行」,但也
顧及林妻要養女兒,要她不要多花錢,希望兩人到此為止。
林妻再傳「不要輕言放棄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認識了你,是因為我想離開這段婚姻」,
後來陳仍跟林妻分手;林姓男子察覺妻子婚外情及LINE對話,除在今年6月離婚,也提
起民事求償80萬元。
林妻出庭辯稱,陳姓男子對她已婚原本不知情,交往兩個月後,陳才發現她已婚,事
後也要求分手;她會外遇是2012年間她不讓丈夫出外喝酒,竟遭丈夫家暴,導致她「
左門牙、前胸、右頭皮、頸部、手、腿等多處挫傷,以及流鼻血」。當時丈夫還將
剛出生的小女兒丟在床上,對女兒說:「我要打你媽給你看。」
新北地院審酌林姓男子承認對妻子家暴,後來兩人每月爭吵兩次,可見夫妻感情早
已不睦,且林妻僅跟陳交往2個多月,判林妻僅須賠償3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67000
5.備註:
打女人就是不對...
作者: highyes (pat)   2017-10-19 18:19:00
沒上色 失敗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風噴射阿姆)   2017-10-19 18:19:00
五樓被舔
作者: OGCOGCOGCOGC (吉霸昏!!!)   2017-10-19 18:19:00
異性戀......有夠亂 唉
作者: sammoon (sam)   2017-10-19 18:19:00
如果打男人呢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10-19 18:20:00
修法讓女性當兵吧,不然每次被打讓人很捨不得
作者: illegalmad (illegalmad)   2017-10-19 18:21:00
台男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10-19 18:21:00
真是個廢物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7-10-19 18:23:00
台女被打就外遇 真是爛貨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17-10-19 18:24:00
這樣還要賠3萬= =五樓正解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10-19 18:25:00
各說各話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10-19 18:26:00
垃圾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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