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yad5566 (精靈5566)》之銘言:
: ※ 引述《hodj (啖談小生)》之銘言:
: : 剛剛我朋友很緊張跑來問我,
: : 說他收到了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
: : 被告說妨礙名譽案,
: : 後來經查證,
: : 原來是他多嘴說 "下班可以穿制服賣屁股"
: : 這樣告妨礙名譽會告的成嗎?
: : 5樓哩來工跨賣~~
: 這我也有經驗
: 我曾被一個低能智障賣屁股的訟棍告妨礙名譽
: 最後還不是不起訴!
: 訟棍要的就是浪費你的時間
: 跟看有沒有機會可以要和解金 就這樣而已
: 免驚啦 去地檢署一趟 還能請公假
: 結束後看情況可否告個誣告來撈一撈
: 不過 誣告罪很難成立就是
你真的被告過?講的一派輕鬆
被告出庭是私人理由,沒辦法請公假好嗎?
又不是證人出庭
不是每個被告都是遇到訟棍好嗎?
管不住自己的鍵盤還是乖乖面對司法
該和解還是要和解
時間又不是只有對方被浪費
你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
和解還是比較划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