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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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什麼事」 女昏睡遭性侵還偷拍影片
台北一名女子2年前服用抗焦慮等藥物後,接受許姓網友邀約到他家聊天,後因藥效發作
陷昏睡,慘遭許男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事後許男要脅再到公廁嘿咻,被害女子拒絕後,
接到父親關切「妳好像被偷拍了」,才驚覺許男將影片截圖PO上她臉書,憤而提告。士林
地院勘驗性愛影片,發現被害女子雖曾出聲「發生什麼事?」但雙眼始終緊閉,認定她昏
睡期間慘遭性侵,昨依乘機性交罪判許男3年10月徒刑,另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他4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被害女子控訴,她於2014年透過通訊軟體「微信」認識31歲許姓房仲,但從未見過面,直
到2015年6月間,她因心情不佳,接受許男邀約到他家聊天,「但見面後因許男本人跟網
路照片不一樣,我有點害怕想要跑,但我是屬於不敢拒絕的那一種,後來他問我要不要喝
啤酒,我說不要,並說因為吃藥所以精神很差想睡覺,他就說可以去臥房那裡瞇一下。」
被害女子說,她昏睡期間,因身體遭到性行為撞擊而醒來,才發現自己被脫光,許男也衣
衫不整,「我說我不要,但他還是跟我發生性行為,當時我感到全身無力昏昏沈沈,直到
隔日白天才恢復意識,離開許男住處,不料之後竟收到許男傳訊息要脅,稱他握有性愛影
片,除非我和他到公廁、河濱再發生關係,否則將要將影片放在臉書。」
被害女子指稱,她不願就範,沒多久就接到父親、前夫及友人傳訊關切「妳好像被偷拍了
」,才驚覺許男將影片截圖放到她的臉書版面,她實在忍無可忍,才憤而提告。
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傳訊息邀約對方到家中聊天時,就已經講好要發生關係及拍影片,
況且先前兩人之間聊天內容,就時常含有:「姐願意單純給我愛愛?」、「我都看姊姊臉
的照片打手槍」、「現在去舔姊姊的嫩X可以嗎?」,可見對方赴約時已知會發生性關係
,堅稱是兩情相悅。
但法官認為,被害女子看到許男的色情訊息,都以「去喝冰水不要亂想」、「不舒服,有
點被你嚇到了,你不是這樣,你是在開玩笑的」、「很奇怪,我有男友,你有女友,這樣
不好吧」等語回絕,且她若確實有和許男發生關係的意願,沒有理由挑選服藥後精神不濟
的時間點赴約。
此外,法官勘驗許男拍攝的性愛影片,可看出被害女子全程緊閉雙眼,無任何表情及反應
,期間雖一度出聲問:「發生什麼事」,但仍未睜開眼睛,可見當下仍處於昏睡狀態,因
此不採信許男辯詞,昨判許男有罪。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