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被口交」 他因裝睡告不成性侵
露營活動近年深受國人喜愛。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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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年約20歲的男子指控,今年他參加一場露營活動,和一名黃姓男子互動甚好,晚
間大夥睡在帳篷內,黃男雙手突然不安分的撫摸他身體並親他,還低聲說:「如果你不喜
歡可以告訴我。」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裝睡,黃男竟脫他褲子幫他口交至射精,涉犯乘
機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受害男子既然裝睡而沒有表達抗拒,就無法證明黃男有犯意
,今將黃男不起訴。檢警調查,受害男子和黃男原本素不相識,但在露營活動上認識後,
分組睡在同個帳篷內,帳篷內還有其他人。受害男子指控,他就寢後閉著眼還沒睡著,睡
在旁邊的黃男突然靠近他,開始撫摸親吻他,還低聲說:「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告訴我。」
他面對突如其來的親密接觸,不知該怎麼辦,本來打算裝睡不理會,黃男卻得寸進尺,開
始幫他口交至射精才罷手。隔天受害男子向營隊反映不想繼續和黃男在同一組,回家後才
向父母傾訴遭欺負,父母氣得要兒子報案。但黃男到案後,供稱當時曾詢問測試對方是否
願意和他發生親暱行為,對方都沒反抗,甚至故意裝睡,才以為對方默許,因此進一步幫
對方口交,直到射精才去漱口,再回帳篷繼續睡。檢方認為,受害男子即便心裡有千百個
不願意,卻沒有表達抗拒或阻止,也沒向他人求助,甚至坦言自己只是裝睡,那黃男根本
無從得知他不願意,因此認定黃男沒違反他的意願,將黃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