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服兵役的義務
: 但在兵役法當中卻只說男性有服兵役義務
: 以上乍看沒甚麼問題
: 結果當初大量廣徵志願役時,女性還為此去抗議,最後才修改兵役法
: 讓廣大女性也享有服志願役的權利
: 但想想也滿奇怪的
: 領六千都說自己先天生理上的問題不適合服兵役
: 但領三萬卻都沒這問題了?
: 奇怪? 薪水多少會影響生理結構嗎?
: 有沒有領六千不能當兵,領三萬卻可以當兵的八卦?
當年偉大的教育部長任內不是促成第一次有女性上成功嶺當兵嗎?
一舉一動都有記者隨時採訪 搞得一副(男生可以 女生也可以)的形象
結果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就成了絕響
到現在還是搞不懂 到底有甚麼意義?
爽到的大概是學校教官 總算不用上成功嶺去看那些肥瘦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