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娶懷孕女友!對方這些要求 他心都涼了

作者: ilovettb (我愛踢踢逼)   2017-10-21 21:01:46
放生阿 不想嫁就不要嫁
來互相傷害阿
看看女方帶著一個拖油瓶 要怎麼活
一個人 45K很好過
偶而還能吃魚喝茶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娶懷孕女友!對方這些要求 他心都涼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10-21 21:02:00
這樣想9對了!!女生懷孕基本上沒有談判的籌碼惹,男生不結說真的沒什麼只會痛一陣子,過一陣子又會去找年輕大奶長腿辣正妹了~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17-10-21 21:03:00
台女也有這天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10-21 21:06:00
不要誤導別人,孩子出世男方一樣有義務要扶養
作者: ducking   2017-10-21 21:07:00
你以為不結男方就不用出扶養費嗎
作者: uyrmb47   2017-10-21 21:12:00
笑死 無知真可怕 你以為不要付錢喔zzz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7-10-21 21:19:00
XDDDDDDDDDDD看不到小孩還要每個月撥錢才是現實
作者: snakebite   2017-10-21 21:24:00
男方沒那麼簡單擺脫,小孩是自己的種的話該付的一毛都跑不掉,而且傳出去給人探聽會好聽嗎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10-21 21:39:00
你以為不結婚就不用付錢嗎? 女方還是可以請求你支付扶養費
作者: beavis77 (駒外杉筱舟渡嵐)   2017-10-21 21:40:00
未婚生子出生登記後是父不詳 教一下要怎樣告生父棄養?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10-21 21:45:00
父不詳是指男方聯絡不上或者根本搞不清楚的情況,跟知道對方是誰但卻惡意遺棄是兩回事。女方只要提起認養之訴你覺得男方賴的掉?更正,應該是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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