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男警偷查美女警個資 忘關「小神捕」被抓包
: 3.完整新聞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5409
: 4.完整新聞內文:
: 106年10月22日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被警員稱為「小神捕」的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功能強大,是警方查緝犯罪的利器,基隆卻有男警拿來查詢十餘名漂亮女警的「身世」,還把所查資料以手機翻拍收藏,男警辯稱「只是一時好奇」,督察科將其記兩小過並調職。
: 基隆市警局督察科本月中旬接獲二分局信義派出所通報,指陳姓警員於深夜值勤時,利用M-Police偷查同所女警個資;督察人員發現,陳員所查以年輕與長相甜美的女警為主,除了同所女警外,連他所的女警也查,已婚、未婚都查,甚至連國小女同學也查,總計違法查閱十三人個資。
: 被記兩小過調職
: 據悉,陳員查看M-Police上女警照片、住處地址、戶籍與車籍等個資,再以另支手機翻拍個資後,存進硬碟內私藏。因陳員怪異行為引起同所警員起疑,加上陳員沒關M-Police,初查後發現陳員不法行徑,趕緊通報長官。
: 二分局局長林振明震怒要求徹查,市警局督察長林詮峰親自帶督察員調查,證實陳員不法濫用M-Police,但未將所查資料外洩,僅供自己私藏;督察科依警察機關資訊安全實施規定,重懲陳員兩小過並調離現職。
: 律師蔡家豪指出,陳員不法查詢個資,未外洩牟取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這部分未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但警察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卻未善盡維護管理之責,被害人可向警方請求賠償。
警方會通知這13位民眾(女警、國小同學),個資被警員擅自查詢嗎?
不然要怎麼知道被濫查個資,進而向警方求償?這不是滿奇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