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RADA (HIRO)
2017-10-23 14:35:091.媒體來源: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一夜N次後疏遠…男淫照脅告訴母 正妹崩潰:做6次以上我很努力了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因成人電話交友網認識一名正妹,兩人聊得很契合,相約到北市摩
鐵開房大戰超過6回合,但完事後,黃男認為女子變冷淡,一氣之下傳裸照給對方,並威
脅要將她在成人電話交友工作的事告訴對方媽媽。
女子苦求媽媽知道會輕生,22天後因恐懼報案遭黃男性侵、恐嚇。台北地院日前將男子依
恐嚇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性侵部分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12月在成人電話交友網認識在該網工作的正妹,兩人私下用LINE與微
信聊天,聊出感情,正妹甚至還傳裸照給黃男,之後還在12月3日晚間雙方約在台北火車
站見面,4日凌晨入住某精品旅館,期間嘿咻狂戰逾6回。
但隔天,黃男發現女方突然開始變冷淡,似乎有意疏遠,氣得連2天回傳裸照、女方個資
等,甚至威脅要把她從事的特殊職業告訴女方媽媽,及讓她男友知道兩人性關係,簡訊語
帶恐嚇威脅。正妹擔心在真正工作被家人知道,相當害怕,22天後報警告黃男性侵、恐嚇
。
黃男坦承有傳訊但沒有恐嚇,他供稱,對方沒回訊息才生氣,不是要嚇對方。法官認為,
被害女的父親已過世,與母親兩人相依為命,受害女擔心媽媽知道自己從事的行業會崩潰
自殺,也擔心男友知道,因此數度回傳「拜託不要跟我媽說」、「她心臟不好,很怕她受
不了住院」、「我只剩我媽媽」、「我真的求你」等語句,認定被害人因黃男恐嚇,心生
畏懼,因此依恐嚇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至於被控「性侵部分」,法官認為,雙方案前以「老婆」、「老公」互稱,女子還主動傳
裸照給黃男,顯然女子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不是被迫。
而且離開摩鐵後,女子與黃男一起吃早餐,事後2人微信對話紀錄,女子也說「我都跟你
發生關係了」、「做了6次以上」、「我真的很努力了」,且女子到月底才提告,不排除
正妹因為不斷害怕被母親與男友知道,才稱遭性侵,因此「性侵部分」判黃男無罪,可上
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4FnmrR
5.備註:
吐槽點太多,好難上色。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10-23 14:35:00還以為要威脅人家媽媽.....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7-10-23 14:36:00什麼特殊職業?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7-10-23 14:36:00是賣喔??
作者: cat031147 (回憶難忘,人更難) 2017-10-23 14:36:00
又仇女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10-23 14:36:00這篇要報幾次
也擔心男友知道也擔心男友知道也擔心男友知道也擔心男
作者:
sesd (囧)
2017-10-23 14:38:00正在那 又沒真相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10-23 14:38:00六次都不到三分鐘 難怪正妹疏遠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10-23 14:38:00男的渣 女的又是SOP告性侵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10-23 14:39:00
沒真相什麼 就威脅成立啊恐嚇成立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10-23 14:39:00吃也吃了,還要趕盡殺絕,看不下去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7-10-23 14:40:00破麻怕媽媽知道,破
作者:
SuperUp (( ̄▽ ̄#)﹏﹏)
2017-10-23 14:40:00標準SOP: 合意性交 -> 被男友發現了 -> 告性侵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10-23 14:42:00
恐嚇從小校園霸凌開始 完全沒法學常識這是犯法的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10-23 15:01:00上色上得真好啊
作者:
a103232 (Lu涼涼)
2017-10-23 15:04:00爽到了 還要更多
作者:
SuperUp (( ̄▽ ̄#)﹏﹏)
2017-10-23 15:22:00母豬仇男仇到沒腦子了 這也告性侵 腦殘嗎?還好法官不像母豬台女一般智障
作者:
wc4eva (居放客)
2017-10-23 15:39:00沒有圖 說正妹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