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露營區終於管了 竹縣列管百餘家

作者: pooh81120   2017-10-23 15:04:16
1. 媒體來源:中廣新聞
2. 標題:露營區終於管了 竹縣列管百餘家
3. 連結:http://www.bcc.com.tw/newsView.3078491
4. 內文:
露營區因缺乏專法,不但消費者難有保障,就連國土保育也出現隱憂!新竹縣和苗栗縣最
近接連出招,已針對轄內的露營區進行調查,其中新竹縣有十五家位於土石流潛勢區,一
百零七家位於地滑地質敏感區。至於苗栗縣境內共有兩百卅多家的露營區,縣府也訂定露
營地管理作業要點,要求業者應保障消費者權益。只是中央應儘早訂出母法,讓露營區業
者有所依據。(彭清仁報導)
竹苗地區的露營區加起來約有五百個,但合法的相當有限,主要是中央的母法沒有訂出,
讓地方政府的管理辦法也因而受限。縣府原民處指出,苗栗縣最近訂出露營地管理作業要
點,新竹縣早在兩年前就已由交通旅遊處做過,但因欠缺中央的母法授權,讓林地或農牧
用地等可以合法開放做露營使用,業者也都願意配合,但時隔兩年,法令瓶頸依舊存在。
例如目前露營區勉強可合法設立,是依附在「休閒農場」內,作為其中一項「設施」,但
成立休閒農場至少要零點五公頃,且只有十分之一可做露營使用。如果變更林地、農牧用
地作為「遊憩用地」經營露營區,腹地至少須五公頃以上,須做環評、水保等,投資成本
龐大,讓業者也叫苦不已。
據統計,新竹縣目前列管兩百卅四家露營區,其中十五家位於土石流潛勢區,另有一百零
七家位於地滑地質敏感區內。至於苗栗縣共有兩百卅三家露營區,縣府會要求業者就消費
者權益和不違反國土保育、竊佔國土等重點,要求業者遵守,其餘辦法還是要等中央母法
公佈後再做決定。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6-10-23 15:04:00
我猜是就地合法 @@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23 15:05:00
一縣500個 讓我們看看三年後還活著幾家
作者: yoshiky (妖受氣)   2017-10-23 15:06:00
下場就是和清境的民宿一樣吧……沒事兒。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23 15:06:00
竹苗加總哦... 好啦 我們看看回收業能撐這些營地撐多久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7-10-23 15:07:00
你也沒人去稽
作者: jupei (沛)   2017-10-23 15:28:00
列管然後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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