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姦妻判無罪 法官:他以為隨時可硬上

作者: aids893001 (Ayaka4U)   2017-10-23 15:49:50
蘋果日報
男姦妻獲判無罪 法官:他以為隨時可硬上
加拿大首都渥太華一名巴勒斯坦裔的男子,因為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而被妻子怒告強姦,法官周四(19日)指,沒有證據顯示男子知道他的行為犯法,「被告多次在妻子不同意的形況下,與她發生性關係,令他相信,只要他想要,隨時可和妻子做愛」,故判男子姦妻罪名不成立。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史密斯(Robert Smith)表示,檢察官無法證明男子知道「在未得到妻子同意下,強行發生性行為是犯罪」,「我認為被告很可能在很多場合,都沒有得妻子同意,就強行發生性行為,因為夫妻倆(當時)都認為,男子有權這樣做」。
法院指,原告是在科威特長大的巴勒斯坦裔女性,她奉父母之命與來自加薩地區的男子結婚後,兩人搬到渥太華。原告指控,2002年,她曾三度拒絕,但男子仍拉下她的褲子、把她押到沙發上,強行發生性關係。但原告向陪審團坦承,她當時認為,丈夫有性行為的權利,自己也有義務讓他這樣做。直到幾年後,她由員警口中得知,丈夫這樣做是犯法的,於是控告男子強姦,兩人也於2013年分居。
史密斯判案時強調:「婚姻不是性侵的擋箭牌」,只是他認為本案特殊,才判男子姦妻罪名不成立。
當地女權團體不滿判決,直言判決令人失望,強調「加拿大性侵法很明確,而且早於1983年已修例,將『性侵配偶』的罪刑,納入條例中」。加拿大兒童也由7年級起,開始接受「必須在雙方同意下,才能發生性行為」的性教育。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71022/122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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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督無罪!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7-10-23 15:50:00
= =
作者: RiverLee (河流有限)   2017-10-23 15:50:00
硬上五樓
作者: SAoKelin (Kelin)   2017-10-23 15:51:00
just 督 it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10-23 15:51:00
各國恐龍大比拼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7-10-23 15:52:00
臺男天堂 樓下已經買好機票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23 15:52:00
....阿拉花瓜不是男生要就上了???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0-23 15:53:00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7-10-23 15:53:00
.....這法官猛猛的
作者: attackJ (社運分子)   2017-10-23 15:54:00
台南不意外
作者: zxcv76817   2017-10-23 15:59:00
印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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