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 野生動物是農委會的主管業務, 所以野生動物不歸消防隊管.
但是森林相關也是農委會的主管業務, 而且森林大火是農委會主管的災害項目.
因此, 森林大火也不該歸消防隊管.
同理, 陸上交通事故是交通部的業務,
水災和油電管線災害是經濟部的業務,
這些照他們的說法通通不該歸消防隊管, 嗯.......
其實我是很好奇. 假如把消防業務砍砍砍砍到剩救火.
每年不到2000次的火災案件到底是需要編制多少職業消防員就是了.
我是認為花大錢訓練維持的職業消防員, 不該做專業性低的雜務.
但相對的, 也可能從此不需要那麼多的職業消防員.
一個消防員的成本足以僱用兩個普通公務員,
這似乎是個可以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