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LP (神鵰哥)
2017-10-24 19:17:06台大碩士自殺 軍方"只"要賠286萬
不當管教洪男的郝姓副排長等長官,則依藉勢凌虐軍人罪判刑1年不等定讞。
哇靠? 害人自殺只判1年?
我是不是誤會什麼??
以後大家都不用親手殺人了 天天言語霸凌 給他難看逼自殺
等他自殺就好 因為只會被判1年
當初選的洪慈庸勒? 立委看到這麼不公不義 是不是該跳出來電一電?
畢竟當初會選上 也是盼她能解救不公不義的軍冤
結果人呢? 是不是該有人出來說說話啦?
對比西堤事件 只能說好的志願役有 但是大概佔1%
志願役被討厭也沒什麼好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