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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其實都一樣!」 愛滋感染者出庭的沉重告白
提到「愛滋」會讓你聯想到什麼呢?是同志、濫交還是不潔之人?Yahoo奇摩新聞專訪愛
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由長期接觸愛滋感染者與社會大眾的經驗中,她看見
普世想像的背後,仍是隱含著滿滿的社會集體暴力和性別歧視。
根據衛福部的疾病定義,「愛滋病是是指因為病患身體抵抗力降低,導致得到各種疾病的
症狀。」
林宜慧指出,其實,愛滋不是一種病,而是一種破壞人體免疫系統的病毒,只會經由血液
、精液、陰道分泌物等三種體液而傳染,而愛滋病毒感染者的病徵並不完全相同,甚至是
與健康的常人無異,因此統稱為後天免疫力缺乏症候群(AIDS)。
在資訊大爆炸的現代社會中,許多人透過電影、網路認識愛滋,對於愛滋總是存有不治之
症的迷思,進而產生畏懼並不願意接觸愛滋感染者。對此,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秘書
長林宜慧表示,一旦經抽血檢查發現感染愛滋病毒,只要長期接觸藥物治療便可抑制病徵
發作,維持身體健康無異。
即便愛滋早已證實不會飛沫、空氣傳染,但是疾病的恐懼卻瀰漫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愛滋感染者除了得克服身體的不適,面對社會上的偏見更是一大難題,林宜慧感嘆地說:
「既定的偏見與刻板印象,衍生出人們對於愛滋的恐懼。」不少人就算對愛滋有正確的知
識,卻仍會質疑感染者「你們為什麼會感染愛滋?」「為什麼沒有安全性行為?」並逼迫
他們接受道德審判,扣上敗德的大帽子。
在職場上的不平等對待,更讓愛滋感染者的生活蒙上一層陰影。
許多公司行號會提供員工健康檢查作為福利,但對愛滋感染者來說反而是種審判,對此,
林宜慧強調:「愛滋篩檢不得列為公司的體檢項目!」林宜慧更呼籲愛滋感染者若遇到這
類違規的歧視問題,更應該勇敢站出,主動尋求協助,遏止這股歧視的歪風。
林宜慧就曾遇過一名擔任醫護人員的感染者,病情爆發的當下,醫院立即要求「停職」,
而該名感染者不懼外界眼光,勇敢為自己的權益發聲,在法律訴訟的過程中,檢察官因怕
被傳染而沒傳喚該名感染者,感染者卻再度勇敢現身,並當場對檢察官說:「我出庭,不
會害你感染愛滋!」林宜慧感嘆,感染者在職場上不乏有歧視的問題,而有勇氣站出來面
對的精神真的很難得。
有時,對愛滋感染者的污名化也來自於公眾人物,行政院長賴清德曾公開表示「感染愛滋
病的病患以男男同性戀居多」,對此林宜慧則認為,即使假設這是一項統計後的事實,但
並不代表沒有汙名。過去,人們總是習慣將「性向」當作愛滋感染的病因,而忽略重點應
該是「危險性行為」,林宜慧更呼籲,希望大家不要把統計數字的焦點放在區分同性戀或
異性戀,而是回到最根本的感染原因,並致力於推廣有效的防治政策。
愛滋病的污名化、恐懼,追根究底,問題都來自於「教育」。
林宜慧提到,愛滋的歧視很大部分來自於台灣的教育,在這個已經能用藥物控制病況的時
代,教科書卻仍充斥著三十年前誇張又恐怖的病徵,導致大眾對於愛滋的錯誤刻板印象,
雖然關於愛滋的教育在台灣受到很大的重視,但是否能確實的教學、概念的即時更新,都
是值得關注及討論的焦點,要從最基礎的教育落實,才能根除愛滋的歧視與迷思。
現今治療愛滋的藥物技術已經進步,愛滋不再是人們想像中的絕症,但是多數感染者仍免
除不了心理壓力,因而不敢向他人訴說,林宜慧呼籲到,不論是藉由個人平台,或是與親
密朋友訴說都是很好的抒發管道,同時也很歡迎感染者與愛滋權促會進行聯繫。
近四年 感染愛滋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管署 (僅列當年前三名)106.9.28更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男男間性行為 2050例(85.59%)| 1948例(83.75%)| 1903例(85.14%)| 1891例(84.27)
異性間性行為 217例(9.06%)| 261例(11.22%)| 252例(11.28%)| 277例(12.34%)
注射藥癮者 70例(2.92%)| 81例 (3.48%)| 54例 (2.42%)| 48例(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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