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梁文傑 民進黨 判賠馬120萬
指馬英九向組頭募3億「未合理查證」
【綜合報導】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二○一一年擔任民進黨發言人時,開記者會並上政論節目指稱馬英九曾向嘉義賭盤大亨陳盈助募款三億元等語,馬英九怒告民進黨及梁文傑連帶求償二百萬元,昨高院更一審認定梁所言屬主觀判斷發表不實言論,未合理查證,判梁文傑與民進黨須連帶賠償馬一百二十萬元。全案確定。
法院認定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圖)未合理查證就不實指控馬英九向賭盤大亨募款。資料照片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昨表示,馬對此結果感到欣慰、感謝。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對判決表示遺憾,「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再做後續商議」。梁文傑回應表示:「我講話有所本,但誹謗官司的心證空間非常大,不同法官的見解天差地遠,只有遺憾。」梁還諷刺:「馬英九當初的委任律師賴素如也被收押判刑了,想不到馬英九鍥而不捨,令人佩服。」
「給房做競選總部」
判決指出,《壹週刊》二○一一年十一月刊出《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報導,梁文傑當天上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我們得到的消息很清楚, 馬英九確實是在九月份南下嘉義和這位賭盤大亨會面,而且是跟他募款新台幣三億。」
梁還指馬跟選舉的賭盤大亨募款,「那他一定在選舉的開盤上面,在賭盤上面,賠率上面,會作一些操作」、「而且這個賭盤大亨很明確的,他還提供房子,給馬英九在嘉義市做競選總部。」當晚,梁又在TVBS《2100全民開講》節目中,繼續發表相同言論。
記者未洩消息來源
馬提告求償二百萬元後,梁辯稱曾向《壹週刊》撰稿記者及洪姓嘉義地方人士查證,但法院先前調查即認為,週刊記者並未向梁透露消息來源,嘉義地方人士也只是說「有聽過」,梁卻未再進行查證,顯然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也無相當理由能確信所言為真。
馬英九(圖)不滿遭指向賭盤大亨募款3億元而提告。資料照片
登報道歉要求遭駁
法官認為,梁的發言並非完全引述週刊報導,包括馬向賭盤大亨募款等不實部分,都是梁自己的主觀判斷,導致馬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民進黨是梁文傑的僱用人,應負連帶責任,歷審均判梁和民進黨要賠償馬,只是金額略有增減不同,昨更一審判馬可獲賠一百二十萬元定讞。另外,馬曾要求梁和民進黨登報道歉部分,日前已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民進黨與梁文傑 連帶判賠理由摘要
靠主觀判斷發言
.原任民進黨發言人的梁文傑,在記者會與政論節目的發言,僅部分引述《壹週刊》報導,有關馬向賭盤大亨「募款3億元」等語,屬梁主觀判斷非事實
未善盡查證義務
.梁辯稱曾向《壹週刊》記者及地方人士查證,但一審即指記者未透露消息來源,地方人士也只是說「有聽過」,梁欠缺合理查證
僱用人連帶責任
.梁發表不實言論,侵害馬英九名譽,民進黨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與梁須賠馬120萬元
資料來源:歷審判決書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25/37824652/
梁文傑民進黨判賠馬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