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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臉書被留言人渣 告贏了、卻出現更多「人渣」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行政院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因捲入建國百年雙十節戲劇夢想
家鉅款事件,因而辭職下臺,因陳男在其臉書上留言「人渣」,陳男被判罰金3千及要在
盛男臉書上登道歉啟示3日,不料陳男卻在「道歉啟事」中加料,故意寫錯字讓「人渣」
字眼更多,盛治仁再告妨害名譽,陳男又被依妨害名譽起訴。
起訴書指出,51歲陳男在103年10月間,以本人帳號連結到「盛治仁」臉書留言「人渣」
,被盛男告公然侮辱,判罰金3千元,民事部分判陳賠償2萬元及需在盛男臉書登道歉啟示
3日,還提供啟示內容,但陳男根本不想登道歉啟示,而拖到106年4月7日,才在盛男臉書
中登出「加料」的道歉啟示。
其加料的道歉啟示,原則以民事法庭要求的版本為主軸,但是在盛男名字前加了「渣」字
,然後把渣字打叉,表示寫錯字了;又多了「寫人渣」、「對人渣」等,雖然刻意打叉或
一槓刪除線。檢察官認為明顯又是凸顯、強化怒罵盛男為人渣,足以貶損盛男人格,原版
本未出現任何一個「渣」字,陳某版本出現3次「人渣」字,依公然侮辱起訴。
陳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從盛男告他後,一想到盛男就出現「人渣」兩字,他只是寫錯字,
特別以紅筆把「人渣」劃掉,這是他的書寫習慣,沒有侮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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