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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無照奪3命拖板車司機 難逃過失致死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國道龍井路段昨(24日)發生拖板車撞小轎車車禍,害一家3口死亡,承辦此案的彰化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今天中午訊問無駕照肇事司機東姓男子後,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此案朝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方向偵辦。
國道三號北上189公里龍井路段,昨天下午一輛載滿鋼材的拖板車疑似爆胎失控,先從南
下方向車道穿越分隔島,再撞上一輛行駛在北上車道的小轎車,駕駛小轎車的41歲林姓男
子以及妻子張姓女子、7個月大的女兒都傷重不治。
林漢強說,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和法醫,先前往彰化市立殯儀館以及台中光田綜合醫院沙鹿
總院相驗林姓男子等3人的遺體,確認3人死因都是顱骨骨折,顱腦損傷致死,緊接著回到
地檢署訊問肇事的東姓男子,今午諭令1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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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2500424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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