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6個月+退文
把回歸專業這句話掛在嘴邊推卸責任的人~~才是最褻瀆專業!
補蜂捉蛇到底歸誰?消防推說這是農政業務,法律沒有規定歸消防署來辦理
這項高難度業務,但是 中華民國同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
,捕蜂捉蛇屬於農委會轄下各單位的業務,農委會究其功能符其名實
是辦理農業相關的業務,而其轄下的林務局統管天下國有林地,
保安林地集水區治理,本身兼顧環保的功能,故近年來大有聲音要併入將來的環資部;
在相關業務中與動物唯一最有關的是保育類動物,然而保育類動物的受眾
對象是動物,相關法律是動保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
林務局或者整個農部裡面相關經驗的對象是農林漁牧動物,而不是人!
人是什麼,人是國家社會的組成,人結合為家,當有蛇或任何怪異 生物
跑到你家的時候,它稱為災害。
消防機關的對象與受眾是人,法律權責也在於消防法規範,
同時在行政機關的權責範圍中防火救災一直都是消防署的責任,
所以本質上蜂與蛇雖說是生物,但在直覺認定上是一種災害!
,因此國人多年來打電話給消防隊捉蛇,絕對是正常邏輯判斷的反應
而不是那一些自命不凡的警察大學教授或所謂消防作家云云
是一種消耗與傷害警消的事!
我們的國民全體是正常的!!!我們要求被保護!!要求消除災害。
所以消防署現在不惜以公門事訴諸媒體煽動的原因,
就是因為這項業務既沒有津貼也沒有傷殘死亡撫卹,
同時蛇跟蜂都一樣恐怖,但他們忘了一件事,對於農業裡面的任何人力來說,
一樣沒有津貼也沒有傷殘死亡撫卹,同時蛇跟蜂一樣恐怖!
農委會的人都是專業的農政人才,而不是動物超人還是植物英雄,
他們都是坐在電腦前運用智識的公務員而已,
他們一樣會受傷而且在戰鬥力上極弱!極廢!
這就像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故事一樣,把難搞的事從右手丟掉左手,
政府內的人員一樣要做,而那些委外的說法更是可笑,
當這件事交到民間,就是使用者付費,如同美國救火要錢,
他有兩大弊病不用多想立即可知:
1.詐欺,任何人都可以與捕蛇公司串通來詐欺政府的金錢,
自己野外抓蛇去放拍照存證之後領賞,此事根本無法證明真偽。
2.付不起,鄉下地方的蛇多蜂多,任何闖入家園的不速之客都變成一筆開銷,
絕對不是單純的委外就好,到時候定價,計價,補助比例會是一個極大爭議難題。
最終排山倒海而來的民怨還是政府承擔,
大家只要繼續罵政府無能就好!但是 蛇誰來抓呢???
不要輕忽這些事,把回歸專業這句話掛在嘴邊推卸責任的人
才是最褻瀆專業,農部保育動物的專業跟怎麼降服捕捉他們無關,
同樣用嫁禍的方式來處理難題真是荒天下之大謬!(ㄇㄧㄡ四聲 徐乃麟註)
如果消防署如此邏輯,以後森林大火也歸消防署(原屬林務局),水災歸水利署,
游泳池歸自來水公司管理,那被火燒傷也送消防單位,因為這也是火啊,
有豬遺失逛大街就通知木柵動物園!
大家相忍為國,賴清德院長一句做功德被批判鬥爭不休,
但這些消防專業的人才忘了,只要修法通過撫卹等等認定,
這將會成為消防專業領域培訓內容之一,我們比較美國日本,
滅火搶險急救水災火災等,都是其領域,也包括國土安全核災等,他們極專業。
現今消防署主責危急救護任務繁重,人力顯然不足非屬消防專業,非常值得同情;
但林務局雖主管野生動物保育,捕蜂抓蛇更非野生動物保育範疇完全無配屬相關人力,
保育員不僅沒有捕蜂抓蛇的經驗及技能,其人力比起消防員數量更是九牛之一毛。
有很多解決辦法,但絕不是把回歸專業這句話掛在嘴邊,
然後希望自己當下承擔的不合理責任完全消失轉嫁他人,
因為這不僅褻瀆了專業兩個字,更褻瀆了公門服務精神的本質。
至於那些名嘴媒體人還有自以為正義的人士,
只是不斷搧風點火 捕風捉影而已,究其根本他們才是真正國家的消防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