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7-10-25 18:28:39※ 引述《fukawa947 (交大薛之謙)》之銘言:
: 戴愛玲在去年同志大遊行的終點舞台獻唱〈對的人〉,現場的回饋令她相當感動,因此決
: 定專為同志唱一首歌。歌詞邀來由金曲獎最佳作詞人巫宇軒寫出未出櫃的同志、老少配、
: 師生戀等,不被傳統眼光祝福的地下戀情,歌詞寫出為愛奮戰的辛苦,戴愛玲也提到:「
: 希望能這首歌能鼓勵大家繼續勇敢愛下去,相信自己、相信愛!」
: https://i.imgur.com/mhlpG7n.jpg
: ▲戴愛玲(右)的新歌〈暗了,亮了〉由蕭煌奇操刀寫曲、製作。(圖/索尼提供 ,
: 2017.10.25)
: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1025/2631674
: 備註:
: 會黑掉嗎?
不覺得戴愛玲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值得被稱文有勇氣 如果真如戴愛玲所說
戴愛玲既然會支持未出櫃的同志、老少配、師生戀等......怎麼不敢支持未成年之戀
虛偽 !!!
之前有一些零星的同志遊行活動 有看到有人舉牌支持"廢除兒少性交入罪"
(我名詞解釋一下 廢除兒少性交入罪 就是有人要把兒少性交是犯罪的法給廢除)
其實在某種程度上...
同志遊行訴求的 "給同性戀結婚入法的權利" 在本質上
與 "廢除兒少性交入罪" 都應該被尊重 不是嗎 (?)
但我最近看到些人在臉書上面 極盡所能地詆毀兒少性交法的推動
然後我再進去一看 他們是支持同志遊行 乃至於支持"給同性戀結婚入法的權利"
我個人覺得迷惑 但我其實是很open-minded 我的想法很自由派
基本上 如果有人立法 阻止四叉貓跟他的男友 (男友有同意才算) 住在一起、
租賃房屋、甚至有親密行為 (無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 ......
我會跳出來抗議 !!! 為四叉貓抗議 !!!
但我個人還是覺得嚴守婚姻的那一條線 比較妥善 (一夫一妻 一個家庭)
不過 同志遊行訴求的 "給同性戀結婚入法的權利" 說同性的人結婚要跟異性戀一樣
我非常不認同 如果有反對的人出來遊行 我會加入 (我自己都想辦一個了)
但...同志遊行 甚至支持同性戀可以結婚的人...鄙視"廢除兒少性交入罪"的支持者
甚至在遊行活動裡面 主動排除這些人 這有點頗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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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分享一段社論 >>
性身份的長成,包括同志,都需要學習與資源;任何人的性,只要「合意自
主」,都不應入罪。以保護之名,行處罰之實,是用制度限縮了我們面對未
成年者性需求的機會,讓人民難以共同發展適當的教養機制,遏止了正視、
溝通、承擔的能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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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今天多元成家的立論上 還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我所不知道的
有的話懇請給予補充 懇請惠賜意見 但常聽到別人(支持者)說...
→ 1). 不影響他人 也不影響婚姻的價值
2). 讓各種類型的人 都有成家並且享受家庭價值的權利
那是否...僅限於同性戀 或是僅限於某些形式的關係締結
有沒有人覺得 贊同同性戀 乃至於同意同性戀可以結婚成家的人 多元成家......
是否應該以平等的心境看待任何性傾向、性習慣、性搶購、性方式、性團體、
性發言、性宣導、性形式、性妄想、性視窗、性活動、性偏好、性癖好、性設定、
性玩法、性平台、性契約、性價值、性轉變、性運輸、性場所、性順序、性長官、
性產業、性法條、性自治......
同意同性戀可以結婚成家的人 對於有可能發生的的性價值崩解
要比別人更贊同 並且給予支持
然後設專法保護 不然的話,是否有獨厚同性戀之嫌
因為我的想法是 "天生就有的性立場"又不是只有同性戀而已
"性的衝動"也不是只有幾歲以上才開始 (小孩也有性情慾)...
接受了同性戀 何不乾脆通通性的形式都打破 通通都可以 通通都可以合理化
這才叫多元 這才叫多元成家 不是嗎
支持同運的人排斥支持性愛年齡解禁的人,駁斥他們 又跟他們劃清界線 這對嗎 (?)
現今台灣還有誰能阻止誰跟誰在一起 住在一起
不是社會不夠進步 是你們要的太多了啦
一夫一妻 一個家庭 不要跟我起爭議 !!!
我異性戀 我支持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我覺得我沒問題
支持同婚...that ain't cool 但我覺得我簡直酷斃了 !!!
戴愛玲 妳不要只是唱唱歌而已啦 做歌星沒有社會責任
只是討好...也不過博得一個偽善之名 請妳用道理來反駁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