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100多次仍落榜…偏鄉綁6年 流浪教師: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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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21:54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教育部「訂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公費生及專為偏鄉甄選的教師,要綁約6年
才能介聘到非偏遠學校。有教師團體認為綁6年太久,影響教師工作權,認為應維持現制,
公費生綁4年、一般教師綁3年。
但一名7年內「流浪」各地、考過100多次教甄仍落榜的代理老師直言,她很想當老師,可接
受綁約6年。但她希望可以落實法條裡面的偏鄉學校行政減量,讓老師更專心教學。
在北部任教的游姓代理老師,今年滿30歲,從7年前畢業、拿到教師證之後,至今考過上百
次教師甄選,但總缺臨門一腳,一直無法考上公立專任教師,至今仍在代理。她說,偏鄉國
小教師流動率尤其高,若老師綁約6年,等於可把一屆學生從小一帶到小六畢業,不會經常
換老師,對學生比較好,她因此同意偏鄉綁約6年。
游老師認為,不只老師,公務員地方特考也綁約6年,若你很想當老師,就要衡量取捨,不
願意大可放棄,把機會讓給別人,她認識一對都當老師的學長姊,是即將結婚的「系對」,
但一個在台南,一個在台東,依然能接受,其實各行各業都有條件限制,就看你重不重視這
分工作。
由澎湖七美3所國中小共聘的藝術領域代理老師鍾佳妤說,偏遠學校雖交通不便,但學生人
數少、孩子單純、沒心機、講話直接、很可愛,物價消費也較低,若只綁約4年當然最好,
但若比照離島綁約6年,只要開的是正式缺,家住高雄的她仍願意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