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說黨產是不義之財 洪秀柱告美女發言人
2017-10-24 10:51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774866
民進黨發言人吳沛憶在臉書秀出法院公文,說自己人生第一次被告,告她的人竟是國民黨
前主席洪秀柱,提告理由是日前在記者會上說國民黨的黨產是「不義之財」,構成誹謗罪
;且在證物還是教育部辭典,訴狀引用「不義之財」是貶抑之詞的定義,因此提告誹謗。
吳沛億說,國民黨真的hen幽默 。當年國民黨強奪人民私有土地,長年侵佔,這種強奪豪
取的行為,如果不是不義之財,什麼才是不義之財?如果只是把事實說出來,就叫做毀謗
,那她要再說一次,國民黨長年以不當方式侵占國家甚至人民財產,毫無疑問,「就是濫
用權力獲利的不義之財!」
●小辭典/不義之財
教育部辭典釋義:以不正當手段所獲取的錢財。例如:這個人賺的都是不義之財,將來不
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