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作法很像教授跟國科會要錢的方式,
就是外交部核定一筆援外金額給這個邦交國,
邦交國要想個名目與採購項目,送交計畫給大使館,
然後外交部委請國內半官方的單位協助評估與執行,
如果國內有廠商可以執行,就請國內廠商來施作,
如果國內廠商沒有辦法,再請國外廠商執行,
因此新聞中可以常常聽到我們幫邦交國建置一些硬體設備或蓋建築物,
所以基本上很多援外的錢還是國內廠商賺回來。
至於不正常的做法我就不清楚了。
※ 引述《kiwi47 (小小書僮)》之銘言:
: 安安 八卦板的各位
: 我大中華民國hen有錢
: 常常給我們小弟零用錢
: 可是這個零用錢不是小數目 都好幾十百億的
: 那要怎麼給他們呢
: 是直接給現金 還是匯款 還是刷卡
: 又或者是總統簽本票呢
: 該不會是用祖國的支付寶吧
: 有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