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盧麗安夫婦戶籍被取消 家人錯愕痛批「政府炒作」
: https://goo.gl/eshQLB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
國籍法
第11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
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
就這麼簡單
不曉得盧母是哪一條看不清楚
我可以幫盧母介紹律師喔
當然是要從重計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