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ptt (吼吼吼)
2017-10-26 19:43:10嘉義縣知名觀光工廠「熊大庄」遭員工爆料積欠薪水,因業者遲未解決,部分員工憤而「
罷工」,沒想到業者祭出懲處,將罷工員工記曠職一次,扣除薪水三日,且聲明不得以調
假、排休、特休及事假等為由逕行補假。員工不服在臉書舒發情緒,才將整個事件搬上枱
面。業者強調,已積極處理,會再向外界說明。嘉義縣社會局指出,熊大庄員工沒有成立
工會,逕自罷工會被視為曠職。
熊大庄下午發表聲明表示,對於離職員工王小姐在臉書上不滿情緒的發言虛心接受;近期
因大環境不景氣下出現資金壓力以致於延後發薪狀況,對員工深感歉意,近期會加強溝通
處理,希望在職或離職員工給公司機會一起創造公司未來願景及善緣善結。
網友「王椰子」在臉書留言:「事到如今 我真的再也看不下去了 竟然會有這樣的惡質老
闆 自己積欠員工好幾個月薪水 集體罷工 怎麼不檢討你自己 還要扣除三天的薪水 大家
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要生存大家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了 連假那幾天公司賺了不少 為什麼不把
薪水發一發??? 薪資有扣勞健保 然後勞健保費確沒繳,勞退6%也沒繳 你們都不會替
員工設想 為什麼卻要我們替你們想??沒給我們應該得到的報酬 卻要我們替你們賣命?
? 最後還把人踢出群組 是怎樣 怕被檢舉嗎?人……真的不要太自私」留言底下並PO上
熊大庄對集體罷工事件所做的懲處。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勞資關係科長林俊傑說,在今年2月初曾傳積欠員工薪水,經介入後,
業者已在3月10日結清積久薪資。10月24日又得知有積欠15位員工薪水,當中最高積欠3個
月,當天派員了解,將於11月3日召開勞資糾紛協調。
林俊傑指出,所謂罷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應由工會與業者協調不成後,召開會員大
會,要會員人數1/2以上出席、且會員1/2以上同意,才可以罷工,罷工後造成業者的刑事
、民事損失,業者不可以向員工追究、賠償。不過,由於熊大庄沒有成立工會,林俊傑表
示,員工的罷工行為會被視為曠職,業者祭出的懲處並沒有違法。(李宗祐/嘉義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26/1229385/
蘋果日報
作者:
momo1244 (亞洲廢文王-廢文界宮本武)
2016-10-26 19:43:00南部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10-26 19:43:00沒聽過
作者:
ellychen (EllyChen)
2017-10-26 19:44:00原來沒公會不能罷工, 所以賤民們連罷工的資格都沒有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10-26 19:44:00熊大發不出薪水,熊讚難道不用負責嗎 ?
作者:
Juder (米腸)
2017-10-26 19:47:00就算有工會,罷工後的下場就是被清算舊帳
作者: skywinner 2017-10-26 19:49:00
顏色正確 dpper別說沒薪水領了 就算倒貼都可以的
作者: Alphaz (@@) 2017-10-26 19:49:00
太過爽 應該比照公務員 不得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