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https://i.imgur.com/tXrxM0z.jpg
這是劉世芳的會議記錄
悠遊卡簽名的是林諭林?不知道是誰
但契約應該大於會議記錄吧?
https://i.imgur.com/2ilpJhf.jpg
https://i.imgur.com/jXseGkZ.jpg
備註:http://bit.ly/2yNZ6xy
剛沒附到網址 這是悠遊卡的回應唷!
太好了 我當柯粉有貢獻了
作者:
ojizz4u (磨洞王)
2017-10-26 20:54:00嘻嘻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10-26 20:55:00
最上面圖是寫參考用欸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10-26 20:56:00
而且註一寫不能給第三方知希誰洩漏啦?
劉世芳不但洩漏 而且還刻意忽略這是高捷提供悠遊卡參考用的 那這簽名有啥約束能力?柯黑白高潮了
作者:
aasdqwe (仲)
2017-10-26 21:03:00不要臉 會議紀錄是能有什麼效力
作者:
dannyzzz (dannyzzz)
2017-10-26 21:11:00所以是議定?那還是無解阿?這根源就是說議定,但根據你使用率,但都還沒進駐輕軌你哪來輕軌使用率?且之前一卡通付了不少錢進北捷哦
問題是這條也沒解決問題啊,執行面是誰該出錢誰該建置不清楚加值機的部分根本沒實際內容
作者:
dannyzzz (dannyzzz)
2017-10-26 21:15:00沒錯所以高捷沒有阻止悠遊卡進去吧就沒談成怎麼用
要公佈就要公布高捷必須建置加值機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才有力吧
授權契約簽在另行議約之前 那議約價都喊出來了 為什麼不繳啊? 除非你能證明這個授權契約晚於8月26日簽的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7-10-26 21:27:00
乖,柯媽媽親你一下。
哦,看到是2016年3月28日簽的,所以北捷反悔8月26日協議的理由是什麼?用「未能達成共識」輕輕帶過也太弱了
作者:
cmublythe (somewhere in time)
2017-10-26 21:32:00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