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知名師李明璁升等未過 台大社會系:升等

作者: sgzt (sgzt)   2017-10-26 21:53:52
知名師李明璁升等未過 台大社會系:升等著作與博士論文高度重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25/1228607/
2017年10月25日11:37
知名學者、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近日因未能在期限內升等,而遭台大啟動不續
聘程序,台大社會系教評會昨在網站公告對李明璁升等案說明,指李的升等代表著作與博
士論文有高度的文字重疊,違反教育部規定,故經院教評會依照規定「不通過其教師資格
審定」,李明璁則指該文中諸多不符事實,系上粗暴對待在職老師,「實令我痛不欲生」

李明璁長期關注社會議題,2008年在「野草莓學運」中,遭檢方認定為首謀遭起訴,歷經
逾5年司法程序後被判無罪。李在校內頗受學生歡迎,開設的通識課「音樂社會學」曾有
700人搶選修,也獲得台大十年資深優良教師獎、教學優良獎等榮譽,近期在校內租用教
室開設「失敗者社會學」課程,同樣吸引爆滿學生參與。
不過,台大社會系昨在網站上公告,指李明璁升等未獲院教評會通過,是因為他的代表著
作,經過校外專業審查具體指出、院教評會委員討論後認定,與李在2004年完成博士論文
之間有高度的文字重疊,違反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
規定,而在準備升等的過程中,李也未以書面或任何方式告知系主任或系教評會委員該篇
論文與博士論文高度重疊情事。
台大社會系指出,系教評會最終決議以最寬鬆的標準接受這篇論文作為代表作之一,而通
過李明璁的升等申請,送到院教評會繼續審議,遵循三級三審的體制,而對於李明璁申請
升等副教授未獲社科院教評會通過,社會系教評會並無異議。
李明璁則在臉書回應,對於系上以片面公告方式,粗暴對待一位熱愛與認同系上、從未公
開批評系務的仍在職老師,「這不僅是公然逐我出戶」,其所列理由甚至要不只離開台大
、也沒有其他仼教機會,何等殘酷,「實令我痛不欲生」。
李明璁表示,社會系該文中諸多不符事實之處,台大社會系所列出社科院不通過他升等之
理由,已曾明確為教育部所否決。李明璁也指出,台大社科院否決升等,但台大社科院卻
無視於4位校外專業審查委員皆給予通過升等推薦分數:90、90、80、80(平均85分屬「
極力推薦」等級),且不顧台大社會系教評會在2016年5月23日正式決議(5票全票通過)
:經過詳細比對和討論,3篇代表著作皆可為代表作,並無疑義。
李明璁認為,即便代表著作編號一如社科院教評會認定形式資格有疑義,但明明還有2篇
代表著作完全沒有問題、也都是發表在TSSCI一級優良期刊的論文,為什麼不做實質討論
審查?即使有外審委員提到代表著作編號一與博論雷同度高,但還是給了推薦升等的最後
成績,這很明顯是基於合乎比例原則的判斷,也因此教育部會判定社科院不通過升等有明
確程序瑕疵。
最後,李明璁指出,送審論文共計3篇TSSCI與THCI Core列代表著作、3篇TSSCI與國際期
刊列參考著作、4篇專書論文與學術書評,自己的教學三度獲獎、最近五年教學評鑑值
4.68分,比社科院今年平均4.28或全校平均4.33,均高出甚多,如此升不了等還不夠,還
要被解聘踢出學校,甚至永遠踢出學術圈。「我真的好奇,我所敬重的社會學家們,真的
認為如此全盤抹煞、趕盡殺絕一個人,是合乎比例原則、如此必要也合情合理嗎?」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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