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10-27 00:49:56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殺警案死囚翻案成功改判無罪 亡警兒:無法接受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10月26日16:06 (更新:動新聞、家屬反應、判決理由)
15年前涉犯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一度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
在牢中經歷10年死囚生活後,去年因台中高分檢認為兇手可能另有其人,
替他聲請再審成功,台中高分院裁定釋放鄭性澤,讓他重獲自由,引發社會關注,
台中高分院在歷經1年又5個月審理,今逆轉改判判鄭性澤無罪。
台中高分院再審改判鄭性澤無罪,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鄭性澤自白是非任意性,
合議庭忍定,鄭性澤當時是蒙著臉遭警刑求,
二是沒有證據證明是鄭性澤開槍射殺警員蘇憲丕,因此改判鄭性澤無罪。
鄭性澤上午穿著全新的襯衫與西裝褲出庭聆判,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到庭聽判,
得知獲判無罪,他當下雖未表示意見,但滿臉笑容。
被殺害警員蘇憲丕的兒子今天到庭聆聽判決結果,
他身穿寫有「人生苦短」四個大字的黑色T恤,對於鄭性澤逆轉獲判無罪,
表示「無法接受」,但尊重司法判決。
鄭性澤被控於15年前在十三姨KTV包廂內槍戰過程中,射殺警員蘇憲丕,
於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至今已10年,今年3月台中高分檢主動替鄭性澤提起再審,
檢方以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鑑定,指警員蘇憲丕共中3槍彈5個創傷口,
但原判決只提中3槍彈3個創傷口,
未對蘇警為何右手肘內側和胸部還多了2個槍傷口做解釋說明。
此外,原本定讞判決認定被警方開2槍擊斃的羅武雄,
第1槍擊中胸部心臟即當場斃命,
第2槍再擊中腹部,因此無力再對蘇警開槍,據此認定是鄭性澤開槍擊斃蘇警。
但新的鑑定以三角函數的餘弦定理計算羅武雄胸、腹槍傷的彈道入射角和坐姿角度,
研判蘇的腹部才是第一槍中彈、胸部是第二槍,
而且胸部心臟中彈後應還能維持10至15秒的存活,不一定當場斃命,
原確定判決認定羅第一時間中彈,先於蘇警中彈身亡,
無法槍擊蘇警的立論基礎遭到動搖。
去年5月,台中高分院以檢方所提內容為「新事實」、「新證據」,
認為槍手應在另名死者羅武雄的位置;
且羅武雄是腹部先中槍,人中槍後還能維持意識10到15秒,
因此無法排除羅才是擊斃蘇警的真兇,裁准再審,並暫停執行死刑。
(鄧玉瑩、許淑惠/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 11:04
更新時間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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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1026/1228740/
5.備註: 鴿子辦案能力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