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涼~~天涼好個秋 台灣最美的風景,揪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106 年 08 月 30 日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