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群表示,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棚,和縣市政府執行違建拆除,實務操作上不會產生
直接衝突,高度在4.5公尺以下太陽能光電設施,本質上並未涉及到建管,民眾架設後,未
來可逕行向能源局與縣市政府申請與台電電網併網。徐國勇強調,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
板,這件事情與頂樓違建是否就地合法無關,「頂樓違建不會因為上面蓋一個太陽能板而合
法,未來違建拆掉後,上面太陽能板還是允許存在。」
內政部的意思是太陽能板不是直接鋪在違建屋頂
所以可以只拆違建不拆太陽能版
但是實際運作上根本就不可行
即使不是直接相連,由上往下還不是太陽能板->違建->建物
怪手從頂揮落來照樣是直接一起拆掉,哪有可能只拆到中間
到時因為太陽能板是合法然後又被傷到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
主計長朱澤民答詢時則表示,違建可能是用途不恰當,違背相關規定,但它還是一個房子
,就像說,違章建築還是課房屋稅、也是有供電。政府的目的是要多元的電源,所以可否
分開處理,法律上是可以檢討的。
所以用合法建物把違建包起來這樣算是分開處理嗎?
※ 引述《Sam27 (Sam)》之銘言:
: ※ 引述《mdm (37.5度的愛情)》之銘言:
: : 〔記者李欣芳、黃佩君/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
: : 推動綠能,大家一起「屋頂種電」!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
: : 」,自明年元旦起至二○二○年,民眾在自家屋頂裝置太陽能板發電,政府將補助全額規
: : 劃費用及四十%建置費用;且屋頂若有違建也可申設。完整的補助方案及台電躉購費率,
: : 經濟部能源局將在一週內提出。
: 政府有資料的大概8~10%,大家都心知肚明到底有多少
: 一定遠遠超過這10%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7000411-260102
: 不要說台北市,中南部哪間房子沒二次施工?
: 你看誰敢說自己家裡沒違建???
: 不過之前太陽能推不起來就是太多人屋頂是違法增建的
: 那就不能蓋太陽能
: 至於很多人說那蓋太陽能後是不是違建就變合法? 政府會跟你說不是
: 因為現在很多違建其實還是有繳房屋稅,但他還是認定你是違法的
: 這很畸形對吧? 沒辦法,就像柯P講的,
: 如果只有少數是違建,拆掉就好阿
: 可是你今天絕大多數是違建耶,他也不知道怎麼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