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拿掉族群引戰規定有比較好嗎?

作者: ltyintw (菈米雅嘶嘶)   2017-10-27 12:56:40
不拿掉的話
我覺得再搭配個訟棍條款會比較好
就是如果有人被訟棍釣到
被告只要憑三聯單跟版主檢舉是哪個id告的
即可得...
原告本尊與所有分身帳號享受永久水桶
被告水桶6個月以示要有eq
大概是這樣
如果有版主訂出這樣版龜我一定支持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10-27 12:58:00
會被告的自己檢討吧 不用來這討拍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7-10-27 12:59:00
有人罵支那賤畜檢舉了版主裝沒看到 我告了要被永久水桶?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10-27 12:59:00
我還覺得之前訟棍事件幫大家上了一課 不然之前還真的什麼話都敢講 直接指名對罵的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7-10-27 13:00:00
我就是在酸現任版主群 已經一再提醒了還是裝盲 shameful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7-10-27 13:04:00
蘇溫永告人不手軟欸,原來還要自己檢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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