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kuang (阿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2017年10月28日
: 2.完整新聞標題:
: 長官下令LINE群組實名制 基層警反彈干涉太多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
: 現今網路通訊軟體盛行,眾多公家機關或民間公司會成立公事用途的聯繫群組,成員中有
: 人用全名、有人是綽號、英文名或自創代號等,結果新北市警瑞芳分局的長官認為「有些
: 成員都不知道是誰」,要求一律採「實名制」以利辨識,引發不少成員反彈,直言「長官
: 干涉太多了吧!」
: 瑞芳警分局是在本月25日於公務群組中發出訊息,聲稱「為推行各項勤、業務及維護同仁
: 相關權益,及利於同仁間辨識身分」,要求同仁在「瑞芳分局公務(勤業務)群組」內使
: 用全名或另行申請公務用全名帳號,且應在27日前完成變更及加入群組;長官的指令還要
: 各單位主管3天內完成檢視和管制同仁。
: 員警怨公私不分
: 訊息一出,基層員警議論紛紛,有人認為LINE是私人使用的軟體,非法定制式配備,這部
: 分屬於私領域,應尊重個人決定,不該強迫加入群組和要求改名。
: 員警批評,過去還發生長官除了要求實名,還要貼上本人大頭照,不准用卡通或是風景圖
: ,好讓長官「一看就知道是誰」,後來因為反彈聲浪太大,才不了了之;這次雖只要求實
: 名制,但不少人仍覺得不合理,「分局又沒有配發公務用智慧型手機給我們」、「我用傳
: 統手機不行嗎?」
: 有刑警說,有些偵查案件必須透過LINE跟線民、甚至嫌疑人聯繫,若將綽號或代號變成真
: 名,真正身分可能曝光,犯罪的人尤其敏感,一發覺LINE名字可疑,只要上網「交叉比對
: 」,警察身分就易外洩。
: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員警人數多,長官辨識同仁身分確實可能有困難,所以他認為LI
: NE實名制用於公務上應無問題;但如果遇有業務上特殊需求,例如偵辦刑案,可向長官說
: 明難處後使用代碼或綽號。
: 瑞芳分局:為防被混入
: 瑞芳分局表示,該群組是為了公務推動,因為擔心群組被不知名人士混入,資料外流,才
: 會希望同仁用本名加入,倘若有人不方便配合,分局並不會懲處。
: 據了解,瑞芳分局該公務群組成員高達270多人,逾9成分局的人加入。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7051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這是標準的長官想要便宜行事吧....
建議基層員警可以回說
「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也不用把本名改成電話號碼阿..」
以前靠電話及簡訊溝通時。長官還不是要一一的輸入本名跟電話號碼
為什麼當時就不乾脆叫他們把本名改成電話號碼?
怎麼換成LINE的時候,就要要求底層為了便宜他行事
就要把匿名改成本名?
如果是單純不知道可以自己改名稱的話
那又更可笑了。有問題不先尋求解決之道,而是要求別人幫他擦屁股....
這種長官做法似乎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