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看Tvbs新聞報這件新聞,裡面警察
現場提到:我給你寫5~10
這5~10是什麼?該不會是指三寶時速5~10
公里吧?
從影片上來看 三寶就沒停讓哪可能只有5~10?
※ 引述《vinmo (小強)》之銘言:
: 先說,酒駕真的很可惡,
: 我也非常痛恨酒駕,
: 不過還是要澄清一個觀念,
: 「酒駕」本身跟肇事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 真正導致肇事的理由還是「闖紅燈」、
: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超速」、
: 「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等,
: 酒駕的問題在於,
: 它會增加犯上述錯誤的機率,
: 就跟無照駕駛一樣的道理。
: 舉個實務上發生過的案例,
: 酒駕的人乖乖停紅綠燈,
: 被後面不專心開車的人追撞,
: 你說酒駕的有任何肇事責任嗎?
: 沒有。
: 以新聞這個案件為例,
: 如果這件送車禍鑑定,結果大概會是
: 1、A女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 2、 B男無肇事因素(或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另酒後駕車有違規定。
: 重點在黃色那句,在認定肇事責任時,
: 「酒駕」本身不是判斷依據。
: 酒駕很可惡這點不會改變,
: 只是就事論事,
: 這個車禍的主要責任還是在轉彎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