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7-10-28 23:22:12大家好,
看到最近的新聞
我後來發現,用暴力解決事情的代價好像很低?
把人踹到肋骨斷掉
最後才判兩年緩刑、罰金15000
對於那些流氓混混根本不痛不癢吧
更厲害一點的人直接撂人堵你逼你和解、撤告
現在法律就是這樣
而且挨打的人還要自己驗傷、做筆錄、找律師提告
告民事,對方給你擺爛。可能名下根本沒錢也賠不到他
對他們來說根本無本生意
混混也不在乎多揹一條前科
請問面對這種人,除了閃遠一點
有沒有方法可以治他們?
還是人賤自有天收
遲早會遇到更大尾的,
你拿拳頭人家拿刀
你拿刀人家拿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