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性侵嫌犯在北市安親班任教? 盧男:我是被誣陷的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擁有台灣與美國雙重國籍的盧姓男子,於2002年2
月涉嫌在美性侵1名14至16歲左右的網球學生,又涉入持有兒童猥褻物,盧
男卻棄保潛逃搭機回台,遭美國懸賞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500萬)。有台
灣民眾通報,盧男竟然在北市安親班任教。業者得知後,拒絕他繼續上班。
如今盧男出面喊冤,當時美國的性侵案,他是被誣陷的。
據《蘋果日報》報導,盧男在電話中解釋2002年發生的性侵事件,他說自己
是少女的網球老師,和女孩的親戚非常熟,但少女有次不知為何與家人吵
鬧,在他結束任教的一年後,就突然控訴他性侵自己。
報導中指出,盧男表示,那時美國還有一件師生戀的案子,在整體社會心態
的影響下,讓他沒有受到公平對待。盧男說,連律師都勸他協商認罪,換取
限制住居和心理治療等判刑,因此他才會在沒有性侵的情況下,承認了犯
行,等到2年限制結束後,他就回到台灣。
另外,盧男在2005年,被室友通報持有兒童猥褻物,美警搜出他的電腦裡有
兒童遭性侵的影片,盧當時否認下載,卻在起訴後的2006年5月未出庭聽
審,因此被懸賞150萬美元。
盧男對此解釋,他在接受心理治療期間,結交了一名性侵犯,並讓對方住在
自己的家裡。而2005年被通緝時,因為他不在美國沒收到通知,才會被懸賞
通緝。盧男強調,他在2年前曾因此事被新竹警方找上,但已經開庭審理完
畢,警方也通知他「沒事了」,還告訴他可以繼續教書,但儘量不要教小
孩。
盧男說,回到台灣的10多年來,他都在教美語,一整天都和小孩相處,從來
都沒有犯過案,家屬也都覺得他教得很棒。台北市教育局指出,依照《補習
及進修教育法》,盧男若因性侵害或性騷擾等案被判刑確定,就不可以在補
習班上班。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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