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之銘言:
: ※ 引述《IQ120 (如何修改過去的錯誤???)》之銘言:
: 今天這個案子問題根本不是違建啊
: 台北一大堆40年老公寓
: 不是違建的照樣可能老舊電線走火
: 所以要規定幾年份的公寓不都更的話要裝住警?
: 還是要規定幾年份的公寓強制要全屋換電線?
: 更不用說新北一堆在住宅區設私人宮廟的
: 住商不分在一樓開餐廳的
: (對不起,新北住商不分無法可管)
: 隨便都有可能其他原因燒火
: 真正問題是巷弄停滿車 消防車進不去吧
: 台灣車位不夠問題 這牽扯就更大了
: 如何消滅一戶一台甚至更多的機車而又不引民怨
: 幾乎不可能...
根本搞錯重點,住警器的功能是在提早發現火災發生
而不是拿來預防火災用的
根據消防署統計有成災的火災,電氣火災佔了大多數
大家寧可裝一顆住警器等火災的時候叫醒你,就是不願意進行全屋換線、線路檢修
等等預防火災的準備
甚至連消防署宣導很久的延長線不過載、不延伸過長、樓梯間不堆放雜物
這些關係到生命安全的事情,就是會有人視而不見
等到真的出事情之後再回過頭來怪政府、怪執法單位
更可笑的是高層也隨著民眾起舞,跟民眾一搭一唱的繼續壓榨基層、繼續講幹話
就舉這次事件的違停,法規寫得清清楚楚紅線就是不能停車
你知我知大家都知,但就是有人會去停,出事情時一句「警察都沒來取締阿」
就把責任通通推給執法單位
同樣的場合也可以套用在
「消防隊都沒來宣導要換電線阿」、「建管處沒來抓樓梯雜物阿」
「衛服部沒來抓我用黑心油啊」、「工務局沒放標示說山谷不能跳下去阿」
鬼島人民總是喜歡讓其他人為他們的選擇負責
今天是因為「你」家發生火災,所以有人被燒死、東西被燒掉
而不是因為「消防隊」來滅火導致有人被燒死、東西被燒掉
今天是因為「你」得了癌症,所以癌細胞轉移死掉
而不是因為「醫師」治療你,所以讓你死掉
今天是因為「你」開車衝撞員警,所以被射死
而不是因為「員警」訓練不足,所以被射死
拜託為自己的選擇負一點責任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