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順手開走車 再開回 使用竊盜不起訴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7-10-30 08:0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0月30日
2.完整新聞標題:
順手開走車 再開回 使用竊盜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黎姓男子見超商前保全公司的車子鑰匙沒拔掉,竟將車「順手」開回家,4個多小時後又
開回超商附近停放,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新竹檢方認為黎男並沒有將車佔為己有的犯意,
屬於學理上的「使用竊盜」,與竊盜罪構成要件不符,全案不起訴。
警方調查,4月10日凌晨3點半,黎男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某超商前,見一家保全公司
所有小客車鑰匙未拔起,竟將車開走,保全員發現遭竊報警,當天上午8點多,車子就在
同一條路被尋獲,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
黎男否認竊盜,辯稱他將車開回家後,早上睡醒就把車開回原處停放。保全公司說,當時
專員將車停在超商前,鑰匙沒有拔進去買東西,車輛便不見,隔天早上車子在附近被發現
,車內物品包括手機與公司資料等均無失竊,失竊地與尋獲地距離僅270公尺,步行約3分
鐘。
檢方指出,刑法竊盜罪要件,除行為人必須有乘人不知,將他人財物移入自己支配管領下
,還必須要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主觀犯意。
倘無不法所有之意圖,取得他人之物為一時之用,即屬學理上所謂「使用竊盜」。
檢方認為,黎男因一時代步需求才開走車,用畢將車駛回原處,其所為固不可取,惟主觀
上並無不法所有之意圖,不符合刑法竊盜罪構成要件,全案不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7535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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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stea911399 (打爆日本 前進舊金山!)   2016-10-30 08:00:00
起床喇肥窄們我需要妳們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10-30 08:01:00
文組裡檢察官是神你不知道?
作者: 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   2017-10-30 08:02:00
270公尺很遠ㄟ 還有使用機車內汽油不算竊盜?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17-10-30 08:02:00
很神的是有加油就又符合竊盜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10-30 08:02:00
是不是有黨證?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10-30 08:03:00
話說我迷迷糊糊騎過同款的機車 突然發現前面有機車籃嚇醒我 馬上飆回去換車同色 同款 又沒鎖 鑰使依樣 還放同排....
作者: unclec40 (張叔)   2017-10-30 08:07:00
樓上的案例和這個差很多吧,這是保全公司的車耶再怎麼腦袋不清醒,應該都不會把保全公司的車和自己的搞混了吧?
作者: peter819 (三澤小惠)   2017-10-30 08:17:00
未看先猜法盲不懂使用竊盜會跳出來罵恐龍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7-10-30 08:22:00
所以法律不禁止東西用別家的就是了?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10-30 08:24:00
應該是偷"使用權" 罪比較輕?
作者: PKmos (綠飛翔)   2017-10-30 08:29:00
那怎麼處罰比較好呢?強制罪甘有目?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10-30 08:31:00
我就不信有幫忙加油
作者: usaku (眼淚)   2017-10-30 08:48:00
是不是法律系養成有問題
作者: LT26i (圖書館)   2017-10-30 08:58:00
告他"偷汽油" 這樣竊盜罪成立嗎?
作者: js52666   2017-10-30 09:15:00
檢方認證 大夥上工囉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7-10-30 09:24:00
民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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