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協商
是官員跟立委想像中的一種美好會議
勞方跟資方完全平行對等
互敬互重互愛的一個烏托邦
過程不但氣氛輕鬆(但法律沒規定要備有茶點跟便當)
還有高出席率(這時都不用上班)跟完整會議紀錄
資方提出我們想要變更工時成14休2
希望你們同意可以連上12天
休息日一律加班,但是時數要核實計算
然後每週加班時數上限要提高到54小時
勞方代表覺得這樣有點疑慮
於是向資方婉轉拒絕
資方覺得自己似乎確實太過分了
於是微笑地放棄了自己原有的主張
雙方有說有笑地繼續吃著點心
最後這場會議達成了暫不改變工時的共識
有效維繫了資方的尊嚴跟勞方的權益
是這樣嗎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