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小官索賄嗆「我八職等」 北市府前科長重判18年
2017-11-03 16:51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前科長吳錦堂,利用下水道整治、瀝青舖設工程索賄,
雖金額不高,但手法粗魯;吳嫌賄款少,嗆廠商「我是八職等的科長」、「隨時抽料讓材料
不過關」,索賄42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汙藉勢藉端罪重判吳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5
年。
同案有9人被判刑,刑度次重的林君豪、陳明寬各被判10年,褫奪公權4年,陳茨白被判3年8
月,褫奪公權2年,部分被告獲判緩刑。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2009年起訴18名官商,吳錦堂被重判,與他職等與犯罪情節有關。根據起訴資料
,吳錦堂向瀝青銑舖包商索賄,開口1平方公尺要給5元回扣,業者以治喪為由拒絕,後來帶
2萬元給吳,吳嗆「你是在騙小孩嗎?」 、還說「我是一個八職等的科長,隨便派人抽料,
只要交代一聲,你的材料就不會過關」。
吳錦堂等人除勒索金錢外,還拗業者帶他們去吃美食,去制服酒店飲酒作樂,喝多了,就要
業者帶他們去理容院按摩解酒, 業者應付這些基層公務員,付款3千到1萬多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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