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7-11-04 09:22:4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17年11月4日
2.完整新聞標題:
分手談判變性侵還拍片 電郵嗆父結果GG了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歲青年「小健」(化名)假藉要與「小芬」(化名)談判分手事宜,趁機性侵還拍性交
影片,還挑釁傳電子郵件給女父稱「你女兒國中就有性關係,你知道嗎」,經女父報警查
獲,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小健」與16歲「小芬」交往,原是男女朋友,「小芬」多次表示要分手,
但「小剛」均表示不願意分手,去年2月27日下午,他假藉商談分手事宜,騎機車載她到
汽車旅館。
兩人進入房間後,「小芬」明確表示雙方已經分手,不許「小健」對她有親密行為,但他
不理會,除性侵被害人外,還強拍性交影片,被害人因驚恐害怕,擔心被家人責罵而未即
時報警求援。
事後,「小健」以通訊軟體聯絡她,見「小芬」不予理會,即以電子郵件傳送「你女兒國
中就有性關係,你知道嗎」給被害人的父親;再傳送「我沒有騷擾你」、「我只是聯絡你
爸媽而已」、「我寫信給你爸媽」,使被害人不堪其擾。
「小芬」的父親4月2日詢問女兒,被害人始將被性侵害事告訴父親,經其父報警,警方持
搜索票至「小健」住處搜索,查扣儲存性交影片的電腦及手機。
法官審酌,「小健」不思理性處理感情糾葛,為滿足一己私慾,無視被害少女反抗,以強
暴手段逼被害人就範,還拍性交影片,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創,予以判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9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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